年初,我家巷口洗衣店不再提供送洗收據,店長說,「我們現在只透過Line傳送憑證。」當他得知我已卸載這款通訊軟體,露出難以置信的神情,彷彿我是山頂洞人。此外,我停用臉書三年來,每當友人見面聊及群組裡的趣事,常喟嘆「可惜你已經不在了,」口氣像哀悼我離開人世。
即使我以Telegram與WhatsApp作為通訊軟體,即使我還用推特、噗浪等社群平台,但在許多人眼中,放棄臉書與Line,等同一個數位孤僻鬼。
我們生活在一個奇妙時代,表面上,個人擁有無限制的自由,免費下載並享用各種貼心服務;實際上,這些選擇往往被隱形的力量決定。當科技公司利用技術與市場優勢,高築壁壘,我們的數位生活、社交人脈,都可能被無情切割。
最近,科技平台再度招致猛烈批評,主因是美國疫情與非裔人權運動期間,臉書放任假資訊與仇恨言論流竄,尤其容許政治人物發文鼓吹暴力,被批評是雙重標準,激化對立。
大到無法管理
因此美國民間團體發起「停止以仇恨牟利」(Stop Hate For Profit)活動,要求臉書徹底改革,引進人權專業背景的管理階層,參與制定產品政策,逾百非營利組織參與連署,聯合利華、可口可樂等廣告主也暫停刊登臉書廣告。
為了平息眾怒,臉書推出「政治文警示標籤」,並將加強仇恨言論審查;高層宣稱,他們會持續檢討改進。
臉書一連串舉措,被評為擠牙膏的制式反應。《紐約時報》科技記者華佐(Charlie Warzel)認為,「臉書是無法改革的,」社會各界必須改變施壓點,要求砍掉重來。
華佐舉例,臉書發言人上CNN辯護,宣稱他們「每天接收1150億則訊息」,藉此強調已努力盡責,然而,這也證明他們「大到無法管理」,擁有幾近壟斷市場的權力,卻難以擺脫困境。
這正是《注意力商人》作者吳修銘(Tim Wu)新書《巨頭的詛咒》的論點之一,他著眼於美國商業史上的反壟斷案例,說明企業規模一旦具備明顯優勢,往往祭出各種手段,創造競爭障礙,打壓潛在對手,扼殺市場創新。
書中舉例,截至2018年,臉書已完成67件收購案,包括飽受爭議的Instagram與WhatsApp。另一巨頭Google併購214起,亞馬遜91起。他們都以雄厚資本,一面攻城掠地,一面深掘企業護城河,最終對民主機制及社會公平造成負面衝擊。
最近,臉書、蘋果、Google等科技巨頭,都獲邀到眾議院反托拉斯聽證會作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正調查臉書是否涉嫌壟斷,可能要求祖克柏宣誓取供。
削弱壟斷,促成創新
《連線》(Wired)去年曾邀吳修銘進行攻防,主編列舉臉書常用的辯護策略,像是「小公司不具資源與人力,應對假資訊或暴力議題」、「臉書若被拆分,中國阿里巴巴或抖音等公司將長驅直入,應支持臉書國家隊,與外國企業競爭。」
吳修銘強調,「民主機制的精髓,在於分散資源與風險。」網路科技尤其如此,避免資源權力過度集中,導致致命的後果。
他以70到80年代為例,索尼等日本商社力壓美國科技業,但美國照樣以反競爭法拆分AT&T、限制IBM濫用市場優勢。當兩大壟斷力量被削弱,前者促成軟體及網路服務業蓬勃發展、後者間接催生個人電腦的黃金年代;對比之下,日本科技業反而陷入創新泥沼。因此,他主張強力管制,改革科技巨頭。
四個方法,打掉重練
若是如此,我們如何重新打造社群平台,避免科技強權吃掉網路世界?華佐與其他專家建議如下:
一、改變演算法規則,強調社會責任,而非只求病毒式觸及率,各家社群平台應攜手,商定以隱私安全、社會信任的共通原則,促成「重視社會後果,而非感官刺激」的數位環境。
二、將用戶資料視為「基本人權」,而非「企業資產」,甚至主張用戶「資料罷工權」,西北大學研究發現,只要三成Netflix用戶聯合行動,就能癱瘓網站影片推薦系統,同樣策略也能用於臉書或Google身上,作為爭取個體權益的手段。
另一途徑是創造資料便攜性與共通性,就像各家電子信箱可以互通,社群平台也應容許訊息互通。如此一來,在我的同意下,洗衣店就能以Line傳訊到我的Telegram,大學臉書群組也能直通我的其他社群帳號。目前,推特執行長多西(Jack Dorsey)已嘗試推動相關標準。
三、降低數字成癮,要求社群平台廢除按讚等即時回饋,這些廉價獎勵常誘發極端言論或偏差行為,也是社交網站成癮的糖衣。
四、改革注意力經濟體系,《連線》另一文章提到,社群平台紛爭的背後,是「注意力經濟體系」的惡劣後果,從企業到個人,無意間資助社群平台的不當訊息,只靠單一力量,很難根本改革社群文化。
作為網路社會的一份子,我們必須逐步拆解,從法令規範、政府管制、數位公民倡議、消費者運動、資訊素養教育,像剝洋蔥一樣,一層一層啟動改革,才能徹底解除這道「科技巨頭的詛咒」。(責任編輯:洪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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