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到了第三代,壓力可能更小,也可能更大,關鍵是第二代。
台灣第一代創業家都是逆境中打天下的超人,什麼都會。但生逢其時,當時幾乎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第二代通常壓力山大。俗諺道「狀元仔好生,生意仔歹生」,第一代愈有經營長才,愈可能認為下一代「再怎樣都沒我強」。二代不像上一代十項全能,卻要在超人的江山,補上父親當年可能沒空建立的制度。
若第二代未建立制度,跟老臣更不熟的三代,必須花更多力氣才能讓企業延續。
如果第二代已建立完善制度,第三代未必需要介入日常營運,可專心扮演治理者與大股東角色。如果第三代自己介入經營,他們通常生於安樂,沒有親身經歷創業艱辛,容易低估創業不易。
若沒有經過外部歷練就接班,很容易聽不到真話,遇到外在環境劇烈變化時,缺乏開創能力,因此更需要培養對市場變化與大環境的敏銳度。
第三代接班,企業通常都步入中年了,如何在老化的產業與組織中,賦予舊產業新生機?這是第三代要面對的課題。
第三代該怎麼培養?
第一,先去其他公司從基層做起。在自家公司,大家都知道是太子,只會「演假戲」;到沒人認識的地方,才能真正了解基層員工心態。
第二,鼓勵接班人先創業,親自面對報稅、客訴等問題,體會上一代的挫折。無論最後創業成功與否,都能學會謙虛,同時保有是否回到家族企業的選擇權。
不必死守接班框架
台灣許多三代還遭遇一個難題:從小在國外留學,對台灣社會不熟。我的看法是,第三代出國留學通常是基於教育等因素,但到底要不要接班,最重要的是讓孩子做個快樂的人。如果實在沒興趣接班,就自由發展。因為直接讓小孩回台接班,可能不熟悉環境、人脈,甚至連語言都不通。
第三代歷練最好在外部,更進一步想,如果孩子創業成功,為什麼一定要接班呢?他甚至可以反併購爸爸的公司!孩子創業有成,這對父親來說才是至高無上的成功,不需要死守傳統「接班」框架。
但的確,身為企業控股的家族,股權設計還是最重要。關鍵仍是真金白銀的股權控制,否則當小孩不願遵守,家族憲章都是虛設。
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是「家族控股公司」,第一代在世時整合股權,憑股權投票選最能幹的人經營。唯有把股權鎖在控股公司,才能杜絕後代與市場派結盟、引狼入室的可能。
(雜誌原標題為:培養三代,先放手讓他出去被客訴。責任編輯:許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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