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愈演愈烈的「#MeToo」運動,在各行各業不斷引爆。在討論聲浪中,不少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事件是發生在數年前、甚至數十年前。這讓一些人提出質疑:為什麼那時候不說,現在才站出來?
事實上,國內外的社會科學研究顯示,「無法當下揭露」的情況是十分普遍的。
密西根大學的報告顯示,在美國,只有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人在職場中受到騷擾時,會對主管或工會代表報告,而只有2%至13%的人最終會提出正式申訴。
一位美國平等就業委員會的主席吿訴心理學媒體《Psychology Today》,相比於告知權威人士,女性通常會「避開騷擾者,或者試圖忽視、忘記、忍受這種行為。」
在台灣,勞動部資料顯示,歷年職場性騷擾調查中,高達8成受害者也選擇隱忍、不申訴。
不願發聲的理由
首先,一個關鍵原因是擔心生計與職涯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