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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上海大學指導學生也沒錢,頂多是演講費多給你一點,」一名國立大學教授長年來往兩岸,有6年在上海大學指導研究生,拿的是中國大學給的聘書。他問了教育部,教育部只說,沒拿薪水就不管,不算兼職。
這名教授說,指導學生大多是以電子郵件溝通,如果真的得過去一趟,上海大學會安排幾場演講,最多就是給演講費跟落地接待,「有報備我不怕。」
像他這樣長期往來兩岸參與學術交流、講學、指導學生的老師並不在少數,但教育部並沒有相關統計確認赴中交流狀況。最接近的統計是,93學年度到107學年度,兩岸校對校所簽訂的學術交流協議書,累計就有15,312份。
長期來往於兩岸,第一批前往中國談學術交流的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分析,馬政府時代大量鼓勵兩岸進行學術交流,粗估最近10年,台灣學者過去對岸恐超過50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