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自救突圍,判「憲法訴訟法」違憲!
此判決始自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至少10人,導致僅剩8名在任,且一直無法補人的大法官會議,如今即日起可恢復開會。
大法官會議無法開會,415天來三權分立,等於缺了一角。擔任僵局「仲裁者」的司法權被癱瘓,導致朝小野大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不斷對抗。如今,「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判「憲訴法」違憲,補上缺角。
判決書指出,10人以上才能做出違憲的門檻,會讓憲法法庭運作困難、癱瘓運作,所以違憲審查結果被政治因素干涉,等於「立法干預司法獨立自主」,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牴觸「憲法」。
此外,大法官也認為,立院通過「憲訴法」的過程,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三讀條文後,馬上就問立委有無異議後,瞬間宣示沒有異議,等同主席代替在場立委表決,立法程序有瑕疵,所以違憲,「憲訴法」即日起失效。
3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被排除總額
即使根據舊的「憲訴法」,這次也極為特殊。原「憲訴法」規定,需現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才能宣判。目前有8名大法官,需6人與會,但今年10月,三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與朱富美發布聲明,認為須按新修正,評議人數門檻是10人,若做出評議就是違法。
因此,5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指出,大法官不能以迴避為由拒絕審判,既然3名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為了讓憲政功能正常發揮、憲法法庭繼續運作,就可把3人從總額中扣除,可以做出違憲判決,因此立法院通過的修正案違憲。
不過,參與評議並唯一提出「部份協同部份不同意書」的大法官蔡彩貞,雖然認同判決主文宣告違憲的結論,但對評議人數、違憲理由,並不贊同。
蔡彩貞在意見書中寫道,大法官若因離職或依法迴避而不計入現有總額,尚屬合理;但若僅因「個人法律見解」不願參與評議,並非客觀上不能參與的原因,若將其從總額扣除,程序恐有瑕疵。
不過她指出,長達一年多以來,聲請憲法審查,經大法官受理待決的案件都未正常審理、作成判決。積案與日俱增,卻無法宣洩,再不即時開始處理,將猶如堰塞湖溢流、潰堤成災。
蔡彩貞認為所以人數略有不足,理由不盡相同的些微瑕疵,不違背憲法意旨,所以同意判決可經5人參與評議和同意。
至於判決認為立法程序違反公開透明、討論原則,所以有重大瑕疵而違憲,蔡彩貞雖同意,卻不同意三讀表決程序有瑕疵的部份。
她認為,基於國會自律原則,表決方式和次序等,能依議事規範調整、變通,立院主席徵詢意見與宣示決議方式,是立法院議事慣例。縱有違背規範,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下對立法院的尊重,憲法法庭不應加以審酌。所以把此規定當成違憲理由,有司法權過度介入而違反權力分立之嫌。
至於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依舊拒絕評議,隨即共同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指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做成判決的審判權限,嚴正質疑該此判決的合法性,也讓憲法法庭看似解套,仍存在爭議。
憲法法庭復活,維護三權分立
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日前在《天下》專欄,就引美國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經驗。」他指出,憲法法庭能否針對「憲訴法」與所有目前的法律,進行違憲審查,關係到權力分立的基本原則,這是嚴肅的法理思考,閃躲不了。在大法官人數補足前,立院若通過違憲爭議極大的法律,但憲法法庭卻無法實質審查,這是非常明顯的憲政危機,需務實面對。
至於藍白是否可再次以人數優勢,再次修改憲法法庭的開會門檻等,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強調,「憲訴法」第38條對包含立法院在內的全國各機關有拘束力,所以判決宣告法律條文違憲,立院就受拘束。
事實上,憲政僵局的代價,早已由全民承擔。
憲法法庭月報顯示,99%聲請釋憲者都是人民,但截至2025年11月底,憲法法庭累積未結案件達到473件。
其中受矚目的案件,包括兒少性犯罪倖存者,因成年後追訴時效已過無法提前告訴、轉而聲請釋憲,如今也成為無法審理的積案。
大法官會議是否偏向執政黨,要看爭議案件的判決
在朝野對峙的提案部份,行政院針對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替軍警加薪,以及上會期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也都提出釋憲。
行政與立法間的「火車對撞」,有可能因為違憲審查機關復活,恢復憲法秩序嗎?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認為,憲政機關若透過法律手段損及另一機關的運作,顯然已逾越權力分立的底線。他認為,今日判決為僵持不下的政局創造轉圜空間,是正向的發展。
蘇子喬分析,憲法法庭的判決雖難免招致「偏向執政黨」的政治質疑,但對其獨立性的判斷不應過早定論,「可以觀察後續「財劃法」或行政院不副署等爭議案件,訴諸釋憲後的判決走向,再來做最後論斷。」
「三權分立回來了,」中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蔡榮祥預測,政局紛擾仍將持續,在野黨勢必難以接受判決結果,而批評司法院淪為執政黨打手。後續在野陣營是否發動進一步立法動作反制,仍有待觀察。
不過蔡榮祥也提醒執政黨,不應無差別利用不副署等手段封殺在野立法,否則政黨間的對立將持續加深。
雖然憲法法庭復活,仍會引發朝野諸多議論,但人民權利不能有一時一刻不受憲法法庭保障,當法律已侵害民眾救濟的最後希望時,大法官終於突圍,捍衛「憲法」賦予的職責,朝野更應該仔細思考,如何避免憲政體制再次失衡,好好保護憲法。
(責任編輯:宋玟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