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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士朱敬一:回到憲訴法修正案,別走上仇恨大道

【朱敬一專欄】台灣朝野是否已走上不擇手段、相互毀滅的仇恨大道?「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對民主體制造成重大傷害,還有機會挽回嗎?

憲訴法-憲法訴訟法-大法官-國民黨-民進黨-朱敬一 圖片來源:王建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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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經劍拔弩張的朝野對峙,在大罷免一面倒結局後只會更惡化。失敗者憤怒挫折、得勝者自覺有民意背書而更強勢,對峙必然加劇。

自去年五二○起,朝野攻防不斷,其中最令人不安的是「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白話說,藍白把憲法法庭的開會門檻訂為十人、宣告違憲需九人;而現有大法官僅八人,新任命又須立院同意。只要藍白持續封殺提名,八人法庭既開不了會,也無法做成違憲判決,等於保障「立法權獨大」。未來無論「財劃法」修法、普發現金一萬,或其他疑涉違憲的立法,都將失去憲法審查與司法制衡。

這等於摧毀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核心價值,近乎「利用民主摧毀民主」。提案者以為簡單修法即可壓制「討厭的民進黨」,實則對民主體制造成重大傷害。

面對立院兩度全面封殺大法官提名,民進黨並非毫無手段。行政權可藉杯葛立法回應:行政院長不副署、對立法院決議不執行,或以各種理由拖延敷衍。

別讓仇恨拖累民主

有朋友說,「既然有修改憲訴法這樣的賤招,那麼行政權使賤招也只是剛好而已。」就這麼簡單,朝野走上了不擇手段、相互毀滅的仇恨大道。但這很可能是一條不歸路,撕裂台灣社會,給對岸習大大更方便的武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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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走上這樣的「仇恨大道」,朝野都該自問:這是台灣人民要的前景嗎?如今的局面,是習大大以狹隘的民族主義自恃、昔日民主龍頭唯金錢利益進逼,而台灣朝野,卻是勇敢邁向仇恨、逼向彼此使賤招的絕境。

憲法是什麼?它的目的就是建立一個「人民不必訴諸賤招」的環境。革命、暗殺是賤招,「不副署」也是。若法制逼人們只剩賤招,那就是憲政的失敗。

也許這樣的局面還有避免的機會。行政院提出憲訴法違憲之訴,大法官迄今仍未裁決。大法官皆為法學巨擘,盼能提出足以認定憲訴法修正案違憲的裁定理由,保全民主制衡,避免步上仇恨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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