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到2012年,我擔任行政院科技政委與國科會主委,與當時的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曾經對「公務/研教分軌」,做過一些努力。中華民國建國以來,都是將公立大學教授與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視為「公務員」,薪水比照、轉任年資互通、退休俸給一體適用。這個制度在早年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在最近二十年,卻顯然需要改變。
公務人員與公立大學的教研人員最大的不同是:大學的教學研究涉及國際評比,故優秀的教研人才薪資是「開國際標」的,但公務人員的制式俸給卻完全沒有彈性。因此,公立大學很難在開國際標的環境下與國外教研機構競爭。這非常不利於台灣的人才延攬。
提升台灣人才吸引力
在概念上,要提升台灣學研機構對國際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就要對這些優秀教研人才加薪。但在公務人員一體的框架下很難執行。
其一,國家很難對「頂大」教授加薪,但是對「非頂大」教授不加薪。國家這樣大小眼,鐵定會引發政治風暴。
其二,即使在頂大之內,有人才也有庸才。但是政府不能說「某甲是人才,加薪十萬;某乙不是人才,加薪五 千。」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待遇,絕對不適合由政府決定。
面對以上兩個問題,翁院長與我的處理是這樣的:我們把國科會研究計劃撥給大學的管理費增加二%,指定用於「教授彈性薪資」。由於研究優異的大學研究計劃多、管理費也多、得到政府補助的彈性薪資預算就多。這樣,就把頂大與普通大學給區分開來了。
大學彈薪預算之多寡,繫於其研究計劃之多寡,外界難以置喙。至於在各大學之內要如何分配彈薪預算,由各大學自行決定。這樣,政府也就避開了「官定九品中正」之譏。
大致說來,公務人員與教研人員制度共軌近百年,盤根錯節株連甚廣,現在已經不可能完全分開了。「公務/研教分軌」,就只能做到彈性薪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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