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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士朱敬一:律師證照考試大不同 師師究竟有幾種?

【朱敬一專欄】律師證照的合格門檻,有異於其他「師」的奇怪規定。有人以「某市場已飽和」來合理化極低的通過率,但「誰是好律師」應該由考試篩選決定嗎?

證照-律師-會計師-醫師-法律系-朱敬一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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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有不少職業都有「證照」規範,沒證照者不能執業,違反者國家可以施以處罰。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都有各自的證照規定。

但是細看這些規定,不免令人困惑。例如建築師、會計師的考試,都是「滾動式」的,當事人每一年通過的科目,可以保留若干年,保留期間之內全部科目通過就算通過。

但是律師不同,每年都得考綜合法學等科目,只有總分「前三分之一」的為通過。前後兩關,通過率只剩九分之一。換言之,律師考試沒有「滾動」概念,應試者不能逐年分科考,而且每一年不是拚專業科目過關與否,而是「要打敗其他九分之八的應試者」。

有人思考過前述「師師證照,師師不同」的合理性嗎?幾乎所有大學教師都觀察到:法律學系是「考試引導教學」非常嚴重的大學學系。該系學生為了拚證照考試,上補習班、延畢、拉長備考時間。

據了解,現在補習的年齡層愈來愈年輕,大二就開始補,而高考不考的法理學、法哲學,通常都不受重視。

國家的證照管制,是有通說理論基礎的:國家因為公共利益的目的,對於某些職業的執業資格,做「最低門檻」的把關,避免人民因為資訊不足,而被不夠格的執業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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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國家醫師考試,它不是要幫人民選擇誰是好醫師,而是要確保「每個有照醫師都符合一定水準」。在這種門檻篩選的概念下,怎麼會有「每年通過九分之一較高分」的奇怪規定?

確保已得者利益?

證照考試最常見的弊病是:由已有執照的人來決定考試方法、篩選規定、通過比例。由於有照者通常不希望巿場競爭,他們傾向壓低錄取,以確保自己在狹小市場中的競爭優勢。

有些人以「某市場已經飽和」去合理化極低的考試通過率,殊不知這等於是承認了既存者對潛在新進競爭者的壓抑。「誰是好律師」其實是市場決定的,而不是考試篩選決定的。這個道理應該不難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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