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高等教育競爭日益加劇,大學校長作為學術、治理與轉型的關鍵舵手,其領導力深刻影響學校聲譽、財務穩健與國際化發展。
然而,台灣國立大學校長的薪資制度長期與其實際承擔的責任脫節,與國際教育先進國家乃至國內私立大學相比,存在明顯落差,已成為高等教育發展的隱性阻礙。
我擔任過國立大學與私立大學校長,比較各國校長薪資概況與台灣現行制度,對薪資制度有些建議。
英美大學用高薪攬才
各國大學校長薪資制度因體制與文化不同而異,但多採市場導向與彈性設計。
美國頂尖大學普遍將校長視為執行長,年薪常逾百萬美元,結構涵蓋基本薪資、績效獎金、延任薪酬及福利。公立大學校長薪資亦高,如密西根大學校長年薪逾90萬美元,另有期滿一年後35萬美元的延任薪酬;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校長年薪達114萬美元。整體而言,校長平均薪資為教授的四倍以上,用以延攬具募款與治理能力的領導人才。
英國大學雖為公立體系,校長薪資仍可達25至40萬英鎊,且多附帶住房等福利。雖然教授年薪明顯低於校長,社會普遍認為校長應具備國際領導力並獲得相應待遇,同時亦高度重視薪資的透明化與問責性。
日本與南韓則屬相對扁平的薪資結構,校長薪資僅為教授的1.3至1.5倍。此類體系重視內部公平與穩定,但在吸引具國際視野或企業治理經驗的領導人才方面,較為保守。儘管如此,校長薪資仍普遍比台灣國立大學校長更具競爭力。
香港政府資助的八所大學中,校長薪酬在亞洲名列前茅,年薪普遍超過800萬港元,約新台幣3200萬元,已與國際水準接軌。香港採高薪高責管理文化,薪資升降直接反映辦學績效,有助吸引世界級學者,進而提升學術聲譽與國際排名。
台灣國立大學校長的待遇屬公務員體系,與國際高教市場脫節。薪資偏低,已多次被指出是削弱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障礙。
國立大學薪酬制度僵化,校長待遇主要由教授薪資與主管加給構成,月薪近18萬元,年薪約240萬元,僅比一級主管略高約15萬元,且此數據已因近年教授加薪而上調。整體薪酬缺乏績效獎金與長期激勵機制,無法反映校長所承擔的管理與領導責任。
相較下,私立大學校長薪資較符合市場機制,月薪多在25萬至35萬元間,年薪含績效獎金多超過400萬元,部份上看700萬元,彈性的薪酬設計有助吸引具經驗且表現優異的領導人才。
再看台灣的國營事業高階主管,年薪亦多在400萬至600萬元間,顯示政府在國營事業已採市場導向。不難發現,唯獨國立大學校長薪資仍受限於行政體系,缺乏相應改革,薪資不只不到香港大學校長的十分之一,還低於私立大學與國營事業待遇。
四方法建構合理薪酬
國立大學校長肩負繁重責任,須應對行政管理、校務治理、經費籌措與國際排名等壓力,若薪資無法反映負荷,將難以吸引具領導力或國際級學者擔任此職。為提升國際競爭力,建議政府推動制度改革,建立兼具合理性與激勵效果的校長薪酬機制,做法有四。
首先是調整薪資水準。建議將校長薪資調整為教授薪資的2至3倍,並依學校規模、性質與治理複雜度彈性設定,逐步提升國立大學校長年薪,朝國際標準邁進。
其次是引入績效獎金制度,建立與績效指標,如募款成果、產學合作和國際排名等連動的年終獎金與任期獎酬,導入績效導向薪酬,並訂定具公信力與透明度的評估指標,確保公平與可行。
三是由校務會議設置薪酬委員會,比照公司治理審議校長待遇,確保制度公正專業,並強化問責機制,確保薪資提升與績效表現相符。
最後是擴大彈性與人才延攬,可借鏡國際做法,在公務體系中導入彈性加給,授權大學運用校務基金補足薪資,提升靈活性。同時建立國際獵才機制,針對頂尖大學提供與國際接軌的薪資方案,吸引具全球視野的領導人才。
優秀的大學校長是高教發展的舵手,薪資制度不僅關乎個人待遇,更影響台灣在全球競爭中的定位。國際經驗顯示,高階領導職需合理報酬,才能吸引並激勵具能力與願景的人才。
唯有在公平與激勵間取得平衡,突破薪資一體化的限制,方能延攬具國際視野與改革動能的領導者,釋放國立大學治理潛力,引領台灣高教邁向卓越。
(責任編輯:周盼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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