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川普政府在台灣時間7月24日清晨,公布引用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的最新調查結果,台灣加徵關稅10%,但不必疊加MFN(最惠國待遇),不僅和歐盟平起平坐,甚至優於日、韓,讓不少人感到驚喜。
「代表台灣在原有的台美協定基礎上取得優勢,」專責海關及國際貿易管理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伙律師李益甄,24日一早看到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的新聞稿後,下了這個結論。
但其實,最慢下月初、最快本月底,針對電子零組件產能過剩的第二個301調查也將發布,兩者相加,這才是台灣輸美產品的最後關稅率。
政院人士透露,24日公布的只是第一關,美國決定的最終稅率,應會對準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的15%不疊加MFN。
這與《紐約時報》日前報導,川普政府官員已私下向多國政府保證,最終的關稅稅率將會與去年談判達成的協議相同一致。
因此行政院24日發布新聞稿才會強調,美方還沒公布兩項調查完成後的最終稅率,會持續保持密切溝通,確保美國會給台灣相對優惠待遇的最終稅率。
台灣最終稅率應是15%,不疊加MFN
這是美國總統川普去年起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的第三階段。2月對等關稅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無效後,第二階段,他先援引貿易法122條款,向全球課徵10%,且疊加MFN的暫時性關稅。
此暫時行關稅於美東時間24日落幕,USTR因此於4個多月前引用301條款,啟動強迫勞動和電子零組件產能過剩的調查,以無縫接軌122暫時性關稅。
第一個調查,台灣與歐盟並列最低稅率區,台灣產品的MFN稅率若低於10%,台灣商品關稅只要補足到10%。若MFN稅率達10%以上,就不必加,只需要繳原本稅率即可。
譬如,以輸美工具機MFN稅率4%為例,未來只要再繳6%關稅,把稅率湊滿10%就可以。比現行10%疊加4%,可以降低4%,去年開始就被美國關稅壓得喘不過氣的業者,可以稍微喘口氣,「業者不必被多扒一層皮,」李益甄直言。
台灣獲得的稅率,放諸全球,確實相對優惠。
台灣最優,比日、韓、瑞士低2.5%
美國公布4種稅率計算方式,台灣和歐盟條件相同,次佳為日本、南韓和瑞士等3國,12.5%不疊加MFN。
加拿大、印度、墨西哥等17國,是在MFN加徵10%關稅。中國、新加坡、紐西蘭、菲律賓等國的條件最差,是在MFN額外加徵12.5%。
「這代表政府這段期間跟川普政府的溝通狀況應該不錯,」李益甄分析,台美2月簽訂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是美國滿意的內容,在此架構下,台灣本來就有優勢。在232條款半導體電子產品部份,台灣也爭取到最優稅率。
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也明確承諾禁止強迫勞動行為、執行規定。勞動部也強調會和經濟部建立跨部會審訂程序,限制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等,所以才獲得和歐盟相同的稅率。
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也細數川普去年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關稅,後來又用122條款,現在改用法律基礎較為穩固的301條款,「近一年半,川普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
但關稅戰只是手段,劉大年認為,川普要求更多廠商到美國設廠、製造,並要求更多投資的目的,都已達到,「台積電去年投資1650億美元,日前再加碼1000億美元,就是最好的例子。」
劉大年也提醒,今年前4個月對美順差高達715億美元,首度成為美國最大的貿易逆差來源國。很容易變成美國的政治動員工具,要求更多投資、採購、市場開放與供應鏈合作。
換言之,一旦第二個301調查底定,李益甄建議,政院要儘快微調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文字,把文本跟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送入立院審議,才能確保不要再有變數,「雖然很多企業對關稅麻木了,但趕緊定案,企業才會好做事,」她直言。
(責任編輯:宋玟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