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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門是幫凶,」談起公務員職場霸凌案,監察委員葉大華語氣嚴厲地說。
《天下》隨即確認「幫凶」的用詞,她點了點頭。
葉大華調查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衛福部5名高階官員與台中市公捷處長張應當霸凌案時都發現,負責霸凌防治的人事單位根本沒發揮效果,甚至「勸退」被害者,使霸凌事件延燒。
人事單位勸退當事人,敏感與專業度不足
早在2022年,就有員工透過衛福部長信箱陳情,明確指出被主管咆哮、作勢打人,人事處卻以未具名案件為由,不予處理。
葉大華訪談逾20名證人中,有2名證人曾向人事處申訴。依照規定,人事處應啟動調查程序、隔離當事人,衛福部人事處人員卻勸誡被害者,「如果沒有具體證據,他在單位可能會不好過,應該自己檢討。」
另一名被霸凌者則被人事處提醒,如果要提申訴,當事人就知情,使鼓起勇氣申訴的員工,只能悻悻然地離去,不僅讓他孤立無援,衛福部也錯失處理霸凌案的契機。
在謝宜容案中,一年來有81名北分署員工大量異動,人事室都沒有示警,毫無作為。
即使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早在2019年就發函告知各機關霸凌案處理辦法,但在吳姓公務員輕生前,北分署都沒訂申訴、調查規範。
「真正的問題是基層人事處、人事室,究竟是否熟悉、落實霸凌防治制度,」輔大法學院院長吳志光直言,因「人事一條鞭」,負責督導的人總要積極執行教育訓練,才能確保制度發揮效益。
但從幾起重大霸凌案發現,人事機關的敏感度與專業度,顯然不及格。
為何理應像民間企業人資部門,協助員工處理霸凌案的人事單位,卻變成阻擋被害者向外發聲的那堵高牆?
葉大華調查發現,衛福部一名人事人員得負責千名員工,工作繁雜,雖有苦難言,卻不熟悉防治職場不法侵害、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法令;即便上過相關課程,因沒處理過案件,所以不清楚實際處理流程。
事實上,原本放在人總建置的「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的霸凌相關數位課程,公務人員均可選讀。
但當成選修課程,代表負責人力規劃、進用的人事單位,並未把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當成核心工作。
主管觀念不改,難改善霸凌問題
《天下》專題「公務員崩潰中」揭露,2025年中央與地方的公務員缺額率,雙雙攀升逾13%,寫下近年最慘烈紀錄。
機關人力補不齊,員工業務量更大,心理負擔更重,惡性循環下,易成為主管霸凌因子,政府卻想透過員工協助方案(EAP),穩定軍心、降低霸凌風險,地方人事單位直呼無效。
一名地方人事處科長直言,EAP是協助心理諮商、適應工作,不是用來解決霸凌問題,若機關工作量大、主管觀念也不改,霸凌當然不會消失。
人事總處綜合規劃處長李美惠坦言,人總雖有頒布指引,但各機關以往處理申訴案件的做法未盡一致,是否觸及到監委所提的「勸退」情形,無法確定,可能要視個案判斷。前年12月建置通報平台前,機關處理霸凌案的方式和結果,也不會通報給人總。

換言之,公部門空有指引卻無法落實、處理霸凌方式不一,連串制度失靈,是錯失許多被霸凌者被「接住」的主因。
直到沒有被接住的勞發署吳姓公務員,失去寶貴的生命,才換得政府正視公務員職場霸凌問題。
新法上路,申訴平台能接住被害人嗎?
保訓會安衛防護處長蔡獻緯說,去年7月上線、職場霸凌法制化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規定至少3人的調查小組,外部專家不能少於二分之一;霸凌案調查報告和結果,都要通報上級機關,例如衛福部霸凌案,得向行政院通報,確保不會被吃案。
今年1月修法施行的「公務人員保障法」則增訂政府高階主管罰則,機關首長或一級主管霸凌,會被處5萬到100萬罰鍰,在公務機關長期存在權力濫用和不當管理行為下,有嚇阻效果。
保訓會預計在年底前建置平台,讓公務員申訴、檢舉,改善以往無完整霸凌案通報和統計數據的問題,「案件都來我們這裡很好啊,希望讓他們勇敢發聲,」蔡獻緯說。
而人總指引效益不彰,改善方式是保訓會今年5月公布「政府機關職場霸凌調查作業指引」,明定調查小組組成方式、調查流程、技巧等,讓機關各做各的霸凌調查方式「對齊」。
至於自稱在第一線引導機關依制度落實霸凌防治,卻一次次「漏接」被害者的人事單位,如何從慘痛教訓中改善?
李美惠表示,人總已在學習平台建置18堂必選修的職場霸凌防治數位課程,也舉辦教育訓練課程,希望加強宣導和訓練。人力學院也開設溝通協調、衝突管理、敏感度覺察及情緒管理等班別,強化主管領導和溝通職能,改善組織文化。
公務員身在公部門的高牆內,能否因為法規,獲得保障,從充滿裂痕的組織慢慢復原,有賴時間驗證。
「在衝突感最重的時刻,必須正面看待霸凌數增加的現象,」蔡獻緯說,防治霸凌的意識正在抬頭,必須透過案件,讓公務員及主管知道管理行為的對錯,「渡過這個階段,重拾公務員信心,才能有助政府管理文化轉型。」
(責任編輯:趙珮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