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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到底做了什麼?一次看懂四大案經過
北檢偵結新聞稿中分為四大部份:
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過程:柯文哲在競選台北市長時,將「都市更新」列為重要政見,且深知京華城公司欲藉土地重建獲取更大利益。柯文哲於市長任內,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的容積獎勵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法令,卻為籌措政治資金,與京華城公司總裁沈慶京達成共謀,並指示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行書秘書邵琇珮等人護航京華城公司。
柯文哲透過「便當會裁示」、「核決簽呈」、「接受議員質詢」等方式,一路推進京華城案,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違法的容積獎勵,獲取高達121億餘元的不法利益。沈慶京為求柯文哲協助,先後交付210萬元及1500萬元賄款給柯文哲。應曉薇、吳順民則收受沈慶京共計5250萬元、363萬餘元賄款,並濫用議員權力,施壓市府官員,協助京華城案取得容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