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幾年,台灣有一些白痴最常提出的政策建議,就是成立「自由經濟特區」或是「自由經濟示範區」。
「特區」或「示範區」都是四十年前中國政府所創的名詞。
當年的背景是:中國在毛澤東統治數十年後,極端封閉保守,鄧小平想推改革開放,卻碰上一大堆黨內保守派的阻力。
於是,鄧小平先生想出了「試點」之計,先在深圳等沿海地區,做小規模開放嘗試,等到做出成績,再向其他地方拓展。
簡言之,「特區」或「示範區」是唬攏中共保守勢力的權宜之計,迴避了正規的政策辯論與法律建制。
哪些事只能在特區?
台灣的笨蛋看到這種「特區」模式,就也想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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