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很多時候不是受歡迎的職業,但他們其實是其他知識工作者和管理階層的榜樣,法律思維中根深柢固的做事方式與一絲不苟的態度,很值得學習。
美國知名作家圖羅(Scott Turow)形容,自己在哈佛法學院第一年參與的首個案件有如「用睫毛攪拌混凝土」。他後來明白,法律教育攸關處理大量資訊並進行判斷,教的是如何從模式中推斷規則、使用類比、預測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接受歧義,並準備好質疑一切。
推進工作的方式是堅持事實。有憑有據的事,才是重要的事。
當商業世界變幻莫測,白領工作者也需在不預期的狀況下保持理性,即使一開始不明就裡,仍無所畏懼。沒有一個律師能理解所有法律,但他們對未知保持冷靜,並知道如何找到所需資訊。企業經營者也不會永遠有答案,他們需要的是沉著,以及盡快得出最接近正確結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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