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很多時候不是受歡迎的職業,但他們其實是其他知識工作者和管理階層的榜樣,法律思維中根深柢固的做事方式與一絲不苟的態度,很值得學習。
美國知名作家圖羅(Scott Turow)形容,自己在哈佛法學院第一年參與的首個案件有如「用睫毛攪拌混凝土」。他後來明白,法律教育攸關處理大量資訊並進行判斷,教的是如何從模式中推斷規則、使用類比、預測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接受歧義,並準備好質疑一切。
推進工作的方式是堅持事實。有憑有據的事,才是重要的事。
當商業世界變幻莫測,白領工作者也需在不預期的狀況下保持理性,即使一開始不明就裡,仍無所畏懼。沒有一個律師能理解所有法律,但他們對未知保持冷靜,並知道如何找到所需資訊。企業經營者也不會永遠有答案,他們需要的是沉著,以及盡快得出最接近正確結論的方法。
管理者也可以從法律體系中的對立性學習。律師在法官或陪審團面前代表各自的當事人,在準備出庭時,律師試圖推演、排練訴訟雙方論點,透過設身處地為對手著想,被迫接受自身可能不同意的觀點。
管理員工攸關說服,管理者應該明智地採取相同於法庭論戰的策略,避免情緒反應,同時推理自身可能面對的最強烈批評。這不但可使自己的論點無懈可擊,在員工和其他主管的眼中看起來也公平。
律師的目標明確和堅決,也是高階主管該培養的。但最有價值卻經常受忽略的一課,在於工作焦慮的解藥並非冥想或Netflix,而是有紀律地準備。投入的時間無法按時計費,但可確保為不確定性做充分準備。作為額外的好處,艱苦的努力為他們贏得了同事和下屬的尊重。
(雜誌原標題:跟律師學推演,征服反對派/《經濟學人》獨家授權轉載/責任編輯:曹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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