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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恆春是台灣最南的一個鎮,這裡有台灣第一座國家公園墾丁。但大家罕知,四百年前的這裡,曾經是一個王國。這個王國發生過一起「歷史第一」:台灣原住民簽訂的第一份外交條約。
最近公視上映的年度大戲《斯卡羅》,掀起這個埋沒於歷史塵埃的古國,也掀起一百多年前,台灣島曾經的多國狀態。

清朝統治台灣兩百年,從1683年到1895年,但實質範圍未及山區等處。
那時期的台灣,一國多制。清朝雖然取代鄭成功,拿下台灣,但實際上並沒想治理台灣,甚至想賣還給荷蘭。
後來擔心海盜影響中國大陸沿海數省,才勉強留下,低度管理。在原住民活躍區域,立漢番界碑,形成「國中有國」的特別現象。在所謂「番地」是各自獨立的部落王國,斯卡羅是其一,位於恆春半島的一個排灣族王國。
明明是四季如夏,但沈葆楨認為它四季如春,於是在1875年更名為恆春。更名前,這裡因為是野生蘭花的天堂,而被原住民稱為「瑯嶠」(亦作琅𤩝),排灣語「蘭花」的意思。這裡不只有野生蘭花,相傳還有黃金,一度引來荷蘭人淘金。
台灣最文明的原住民
雖然恆春是清朝政府的化外之地,但從荷蘭治理時期的文獻就已記錄這蘭花王國。
荷蘭人稱這裡的首領為「瑯嶠君主」,有交易紀錄,也有征戰紀錄。平常以打獵鹿皮,交換漢人的珠子、布、鐵鐺等。

荷蘭人認為,他們是台灣最文明的原住民,女人穿長及腳踝的裙子,而且會遮住乳房。男人只娶一位妻子。君主很有權威,有很多侍從圍繞,可指派各社的統治者,也操控子民的生殺大權。君位採長子繼承制。這是當時台灣南島語族中,最具中央集權特質的政權。
他們的起源挺特別,一支在台東落敗的卑南族撤退到恆春半島,找新棲地,戰勝排灣族,而成為統治排灣族庶民的貴族階層。久而久之,移居的卑南族排灣化。人們後來以「斯卡羅」稱呼這支來自「卡羅」地區的外族。
清朝不管化外之地,如果發生國際糾紛,該找誰理論?清朝,認帳嗎?台灣原住民簽訂的第一份外交條約,就是在「一國多制」的灰色時期。
打敗美國的斯卡羅王國
1867年,美國船隻羅妹號(Rover)在恆春半島海域發生船難,船員被斯卡羅王國殺死,引起國際糾紛。清朝消極回應。美國從上海派海軍過來,不可思議,竟被排灣族打敗。
有一位美國外交官不放棄,隻身赴險,最後竟取得斯卡羅族部落領袖的信任,願意與美國議約。
兩年後,1869年,雙方簽約保障漂流至該地的歐美人安全,不再隨意殺害。洋人願意負擔費用。這就是斯卡羅原住民被視為一個政權,簽訂的第一起外交條約。
時代更迭,野地蘭花淡出土地,斯卡羅王國也被不同政權削弱,進而漢化。
海風徐徐,恆春半島上,復育成功的鹿群重回大地,呼喚那個以鹿皮與漢人、荷蘭人交易的台灣南端王國。
旅行,不只是地點,我喜歡走入一個時空國度,探索土地的故事。(責任編輯:洪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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