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科園區,台灣康寧玻璃將在廠內自己發電自己用。
這應該是近一年政府鼓勵用電大戶自備電力以來,第一個公開的投資案。
6月底,國科會核准欣亞中康能源在康寧台中廠建置自發自用天然氣發電機組,預計將投入22億元建置相關設備。
「可就近發電,確保廠區供電穩定,還能減輕台電調度壓力,」中科管理局透過新聞稿表示,「這符合政府對用電大戶自建電力機組或儲能設備的能源政策。」
這會是政府與台電喜聞樂見的消息。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從去年起就多次提倡「power couple」概念,強調用電需求端最好與供給匹配。
10月中經濟部舉辦的能源週論壇上,他再次公開強調:用電端和台電要建立「共同決策」機制,這在全球都是顯學。他也表示,台灣對資料中心開發設有電力限制,其實不稀奇,各國都很嚴格,例如美國就要求開發AI資料中心要自備電力。
德州去年通過法案,大型用電戶必須申報廠內的備用發電設備;電網緊急時,德州電網營運單位可以命令這些用戶啟動備用發電或降載。台灣也希望效法。

今年8月,「能源管理法」修法三讀,未來用電大戶若有新增用電需求,將要求設置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能源署表示,此次修法目的在於提升能源用戶的能源自給能力,降低對電網過度依賴。
康寧玻璃這樁投資,響應政策打頭陣。
但能源署還在制定子法。包括何謂「新增」、何謂「能源大用戶」,以及自備電力的比率究竟要多高,都還要等半年內制定子法,才能正式施行。
工業用電愈來愈貴,投資電力自用更划算
為何康寧玻璃要投資電力自發自用?答案很簡單:「因為划算」。
一位電力業界人士指出,近幾年工業電價多次調漲。以高壓用戶的夏季尖峰電價為例,4年前一度電約5.8元,如今累計漲幅已達6成,超過9元。
這位人士估算,現在自建電廠的每度電發電成本,可比向台電買低一成左右,這是以前沒有的情況。
這意味著過往「靠台電最便宜」的迷思,不再牢不可破,「自建電力更划算」的時代,終於來臨了。
但如果這麼划算,為什麼我們沒看到台灣企業前仆後繼地投資自用發電設備?
首先,整體動機並不強。
「台電不是還有電嗎,我為何要投資?」一位電力設備業務轉述,這是不少傳產老闆想法,尤其台電不斷強調「供電無虞」,更讓他們不解自備發電的必要性。
尤其對傳產製造業來說,這幾年訂單差,產業前景不明,未來也沒有擴產計劃,投資電力設備風險太大。他們寧可參加台電的「需量反應」機制:電力吃緊時停機減少用電,還能拿到電費回饋。
企業自建發電,為何比想像中還難?
其次,就算企業真的撥過算盤,認為自建用電划算,也沒有表面上想得容易。
第一關,是得先買到發電設備。
「去年下半年,的確很多企業來詢價,」台灣瓦錫蘭能源事業部客戶經理楊翔鈞說。來自芬蘭的船舶動力大廠瓦錫蘭,也生產燃氣引擎發電機組。楊翔鈞表示,瓦錫蘭能源事業9成以上業務在美國,資料中心的訂單已排到2030年,原本8個月的交貨期拉長到4年。
今年初開始,台灣客戶聽到居然要等這麼久,紛紛打退堂鼓,連詢價也懶了。
業界傳出,因為瓦錫蘭機組要等太久,康寧的案子打算跟日本買燃氣發電機組,預計兩年就可交貨。
如果要更快,燃料電池(SOFC)是可能解方。載板大廠欣興電子就宣布砸下40億在全台廠區設置定置式氫能燃料電池,從拍板到啟用,僅需一年左右。

第二關,有了設備還要有燃料,也就是天然氣管線。
康寧玻璃之所以能投資燃氣發電,是因為中科原本就鄰近天然氣外管線,只要另拉專管就好。這也不是每個工業區或科學園區,都一定有的條件,得碰運氣。
再者,康寧合作的對象欣亞中康能源,背後是欣雄天然氣、亞通利大與怡和國際能源,都是天然氣發電與工程專家。
第三關,則是經驗。
不論是蓋自用發電設備還是儲能,都需要高度專業,不是像買台冰箱,插上電就能用。楊翔鈞指出,台灣過去20年,沒有人有蓋這類單循環燃氣機組的經驗。
再說,製造業專長在製造而非發電,就算願意投資,往往也缺乏專業團隊,從選址、採購到工程維運,都是極高門檻,一般人不敢輕易投入。
這麼多關卡,也讓產業界對「能管法」的要求充滿疑慮。
「能源管理法」修法,會帶來哪些影響?
行政院原本釋出的修法版本,是要求企業設置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但工總馬上發難。
草案送進立法院後,工總秘書長呂正華就帶著半導體、鋼鐵、石化業者,到經濟部能源署表達意見,希望把「及」改為「或」,讓企業有選擇彈性;也希望不溯及既往,只適用新設的廠區。
三讀條文接受了「或」,企業可以只設發電設備、不設儲能。適用範圍則落在「新設或增設」:既有工廠不必補設,但擴廠增加用電,仍要自備發電或儲能。

這條希望增加台灣供電韌性的法條,可能造成怎樣後果?如果燃氣發電條件太嚴苛,做儲能會比較方便嗎?
中經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中舜指出,就算採購中國製儲能設備,每度儲電容量的建置成本仍接近一萬元台幣。對用電量大的企業來說,負擔不輕。
以規模相當於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的新廠為例,該廠當年環評時增加的用電需求是88萬瓩。若子法比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用電大戶要求,設置一成容量、可放電4小時的儲能,光建置費用就要35億元;若要讓全廠停電時撐2小時,費用高達約176億元。
因此,陳中舜認為,如果子法不限定使用的發電技術,企業最後撥算盤,最划算選項可能是大舉建置柴油發電機。
儘管這也許不是對環境最友善的發展,但仍有助台灣電網韌性。
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在能源週論壇上就強調,未來所有用電大戶都應該負起部分供電責任,不再只仰賴一家公司來供電。從「能管法」修法看出的趨勢就是:能源分散與韌性,將扮演愈來愈重要角色。
(責任編輯:許勝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