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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記者」定義!新聞業如何向網紅學習?

【黃哲斌專欄】「2025年,誰有資格稱為記者?」社群與AI時代,新聞工作者與網紅的界線愈來愈模糊。 如何在創造個人風格的同時,也守護新聞價值?

記者-網紅-電子報-新聞-假訊息-黃哲斌 新聞業在社群和AI的時代下發生轉變,專業記者應與網紅互相學習。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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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下》推出會員新聞信「胡說科技電子報」,由總主筆陳良榕撰寫半導體與科技業的產業分析。「阿榕伯」Podcast早有名氣,然而,他跨足個人形象鮮明的新聞信,我有位朋友認為很有意思,「新聞記者似乎朝向網紅移動。」

為了討論此事,我給他一篇文章。1月初,曾任網路媒體Vox副總裁的尼爾森(Liz Kelly Nelson)發文,題為「2025年,誰有資格稱為記者?」,引發不小迴響,主要論點如下:

一、過去將「專業記者」與「網紅」視為對立,是出自新聞業消失的恐懼,非理性現實。只要發表的資訊或論述都基於事實,前述兩者的工作內容並無不同。

二、「專業養成」與「可信度」等新聞價值仍然重要,然而,無論是網紅,或依循「創作者模式」的記者,累積信任的路徑已與過往不同。他們更依靠個人信賴,而非機構信賴,他們也更需要塑造獨特風格與親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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