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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業法推綠電 電價九年漲四成?

送審的新版電業法規定,民間發電業者只能賣一○○%綠電,或者是符合國家能源政策發電配比的電力。新政府力推綠電,勢必犧牲開放自由市場充分競爭的修法初衷。

台電-抗議-再生能源-綠電-電力-電業法-電價-自由化-能源政策 圖片來源:劉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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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前前後後已延宕了十八年,五二○新政府上台之後,將電業法修改列為重要法案,總算出爐要送到立法院審議,沒想到卻引發台電基層員工的不滿,發起了史上第一次「全台南北徒步串聯活動」,只見台電員工穿著印有「怒」字的衣服,徒步從南台灣走回台北陳情抗議。

電業改革、自由化在歐美早已推行多年,長年研究電業自由化的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京明說,電業自由化就是要打破壟斷、開放管制,讓電力市場充分競爭,也給用電者買電選擇權,讓大家可以因為自由化而得利。

打開經濟部能源局新版電業法的示意圖,把過去由台電一條龍供應的電力切割成為發電、電力網、售電三個部份。其中,把發電、售電兩部份開放自由化,一般人都可以依法申請成立發電公司設置發電設備、也能成立一般售電業經營賣電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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