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員工之間是契約關係,企業支付員工一定的報酬、福利換取員工的勞力與腦力。
這個契約可能是厚厚一疊白紙黑字的文件,也可能是沒有文字紀錄的「閒話一句」。不管契約的書面紀錄是詳實或簡約,雙方總有一些寫不出、說不清的期待或承諾,且讓我們稱這個彼此之間難以明白說清楚的期待為「心理契約」。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上,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釐清、調整並執行與員工之間的心理契約。
就員工而言,心理契約最重要的部份,就是企業在薪資之外所應該提供的福利、機會、工作環境。就企業而言,心理契約包括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工作承諾。假定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心理契約不能相容,自然會產生人事運作上的種種不順。
很顯然,心理契約是隨著時空而轉變。由於台灣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社會多元化、國際化的影響,企業與員工的心理契約不相容現象,愈來愈常見,這可能是當前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上的最大挑戰。
彼此期待愈來愈多
三、四十年前,台灣經濟剛開始發展時,員工對工作的期待只是賺取可以溫飽的工資以及工作保障,對企業並不多求。另一方面,企業的競爭壓力與管理知能都十分有限,通常除了希望員工努力工作,也沒有太多其他的期待。這樣的心理契約是很容易履行的。所以,當時的人力資源管理相當單純,也不受重視。
隨著經濟的發展,今天一般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心理契約已經發生很大的改變,他們期待公司提供他們良好的福利、成長機會。另一方面,企業因為競爭環境的改變,對員工的期待也提高了,公司期待員工不僅僅是努力工作,更要持續吻合企業的發展策略。因為心理契約不相容而導致員工主被動離職的事件,益加頻繁,人力資源管理也愈趨重要。
除了整體經濟條件的影響,心理契約也受到企業屬性影響。在高科技行業,員工期待分紅入股;但在傳統產業,員工未必有此期待。外商公司員工期待良好的教育訓練機會;在本國公司,員工對教育訓練的期望就比較低。大型企業員工期待公司有完善的職業前程規劃;但中小企業就不然。
隨著競爭生態的變化,心理契約已經突破產業、地域或規模的局限,逐漸地產生某種「通則」,例如,公司應該提供員工發展機會,工作應該有正常的休假等。企業應該了解並履行這些心理契約的通則,才可能爭取到優秀人才。
(作者是中山大學企管系教授兼傳播管理所所長)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