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不斷在變,一家公司究竟會被顛覆後消失無蹤,或是擴張成為打造未來市場的龍頭?「閃電擴張」將是關鍵戰略。
職場社群網站LinkedIn創辦人霍夫曼(Reid Hoffman)被譽為「矽谷人脈之王」;而閃電擴張的概念,正是源自他在史丹佛大學開設的人氣課程。(延伸閱讀:史丹佛商學院震撼課程 開啟閃電擴張前,先評估這些事!)
所謂的閃電擴張,是一種策略和一套技巧,用以幫助企業在不確定的環境下驅動和管理,並以企業的高速成長為優先考量,而非高效率運作。換句話說,「閃電擴張」是個加速器,可以讓企業飛速成長,率先取得規模化優勢後,就能「贏者全拿」。
霍夫曼將課程集結成新書《閃電擴張》,剖析當前全球最大科技公司的成長過程,並歸納出他們的閃電策略。但並非每一家新創公司都可以成功地閃電擴張,或應該這麼做。展開閃電擴張的時機是否成熟,仍需要考慮幾個關鍵因素。
以下是本書內容摘要:

要獲得巨大成功,須搶在對手前找到充滿潛力的新商機。你要能看出機會的潛在市場規模與可能的毛利率,且確定還沒有強勢業者察覺到其龐大的潛在價值。通常巨大新商機之所以出現,多是因為技術創新而創造了新市場或打亂了既有平衡。
YouTube前任副總裁莫洛塔(Shishir Mehrotra)曾在閃電擴張課堂說明技術變革如何為YouTube創造可供開發的龐大新商機:為何說YouTube出現在對的時間?因為網路頻寬終於大到可以串流影片,手機、相機讓任何人都能攝影,而投資環境也容許一場資本密集的豪賭。
不過如果新機會的毛利很低,市場規模就必須更大,才算得上是巨大的機會。你必須知道追逐的獎賞其最後的規模值得投入。因為閃電擴張的代價很高,若冒險承受痛苦只為追求微小的商機根本不值得。(延伸閱讀:Under Armour執行長懺悔錄:我們擴張太快,導致失焦)
主動出擊,搶奪規模化優勢
閃電擴張最常見的主動出擊原因是為了達到關鍵數量,並藉此獲得持久的競爭優勢。有時單純是為了達到規模經濟,比如亞馬遜或沃爾瑪,但更常是因為關鍵數量會觸發網絡效應,如Uber或Airbnb。
若已有公司率先取得規模化優勢,再發動閃電擴張就不太可能成功。例如亞馬遜與Yahoo都曾試圖正面挑戰eBay的拍賣事業,然而eBay買賣雙邊市場所形成的網絡效應早已讓它率先取得規模化優勢,且強大到無法攻克。相反的,當亞馬遜開始銷售實體音樂碟片專輯,很快就擊潰了既有市場領導者CDNow,因為當時該市場尚未建立網絡效應。
不過,千萬不要把達到關鍵數量和取得先進者優勢(first-mover advantage)混為一談。率先進入市場也許可贏得具有遠景的讚譽,但若未在對手之前取得規模化優勢,依然沒有意義。然而,也有可能率先擴大了規模,卻沒有取得任何優勢。
如果無法找到任何網絡效應或鎖定顧客,規模化的好處可能亦不值得發動閃電擴張。例如既有餐廳的外送服務就不太可能創造長久競爭優勢,也就不值得展開代價高昂的閃電擴張攻勢。
Airbnb的閃電擴張與勝利
除了主動出擊,發動閃電擴張最常見的理由便是競爭者的威脅。即使無競爭者,你或許還是會率先擴張規模,並攀越不同的學習曲線;但也可能寧可選擇風險較低的快速擴張,而非閃電擴張。(延伸閱讀:讓世界級企業勝出的4種商業模式)
故行動前先問自己:「有人能在我之前實現這個好機會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該快速行動。快速擴張雖可能失敗,但較不冒險。當市場與環境競爭愈激烈,就該愈快速採取行動,即使將來可能要面對更高的潛在競爭風險。
2011年春天,Airbnb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切斯基(Brian Chesky)事業正起飛,卻面臨競爭者Wimdu,這家由德國桑威爾兄弟創辦的歐洲山寨版Airbnb也正快速成長。他們被迫面對艱難抉擇:留在舊金山繼續運作,但冒著被Wimdu徹底擊潰的風險,或展開閃電擴張贏得這一戰?如今回頭看,切斯基坦言,市場競爭迫使他出招,但最後帶來了好結果;而類似Airbnb與Wimdu的競爭故事也在網絡化時代中愈來愈常見。(責任編輯:陳郁雁)
閃電擴張:領先企業如何聰明冒險,解開從1到10億快速成長的祕密
作者:雷德.霍夫曼、克里斯.葉
譯者:胡宗香
出版社:《天下雜誌》出版
出版日期: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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