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蟬聲嘈雜,人聲寂寥,不時有飛機低空飛過。一顆再也無人觸摸的籃球,躺在校園角落。
這是桃園大園區竹圍國小現址的最後一個夏天。
9月開學後,老師和80幾位同學,將遷至附近竹圍國中的一棟樓內。畢業典禮前,校長已經帶著孩子們去竹圍國中適應新環境,試用了新籃球場。
從小就知道學校要被徵收
有95年歷史的竹圍國小,位在整個桃園機場園區最北端角落,在桃園航空城計劃中,被劃入未來機場第三跑道的緩衝區。機場與拆遷,一直是師生記憶的一部份。
「我們很小就知道這裡要被徵收,」2015年畢業的校友黃念雲,回憶起那段釣魚、騎腳踏車到處晃的童年,背景總有飛機轟隆隆的起降聲,「只是大學回來時,看到這裡成廢墟、記憶像是從地圖上被立可白塗抹掉,才知道這一切比想像中更荒涼。」
今年,是航空城最後搬遷期限。

但這場台灣史上最大的徵收案背後,卻有一場前所未有的官司:有10位居民聯合提告政府,要求撤銷土地徵收的行政處分。
代表居民律師熊依翎直言,在台灣土地徵收案件中,人民勝訴極為罕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裁定高達9位居民勝訴,代表此徵收案根本不合理。


機場老員工的勝訴關鍵是什麼?
住在自強街的67歲吳明哲,是勝訴的其中一位。他有著鬥士般炯炯有神的雙眼,幾乎沒缺席過任何一場聽證會、說明會與開庭。
他在桃園機場工作了37年,這裡是他安身立命之所,買房、結婚生子都在這。回憶起第一次看到名下房子被劃入徵收範圍,「當下真的抓狂了!」但他很快站穩立場:絕不妥協。
首先湧上心頭的是一股強烈的不平。由於鄰居的地目是建地,他的房子卻是一般農牧用地,導致補償金硬生生少了人家一半。
再者,憑藉多年機場工作經驗,他很清楚未來這裡的開發潛力。2019年第三跑道環評通過後,台灣人權促進會接連舉辦多場說明會,吳明哲毅然決然投入了訴訟。

在漫長訴訟程序中,有些居民不堪折磨半途放棄,但吳明哲始終堅定。2023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勝訴,理由是政府發動土地徵收,違反了「公益性」與「必要性」。
熊依翎解釋判決的法理:國家為了建設要剝奪人民土地,建設內容必須具備重大的公益性質;同時,政府理應先嘗試協議價購、設定地上權等對人民傷害較小的方案,窮盡一切手段都不行後,才能動用徵收。此外,法官也必須仔細權衡,開發帶來的利益,是否真的遠大於人民失去家園的代價。
吳明哲能勝訴的主因,在於他家土地位在「產業專用區」,並非跑道所在的機場專用區或自由貿易港區。既然不是核心工程,政府又提不出「非拆不可」的理由,徵收便失去正當性。
雖然拿回了土地和房子產權,但他的房子沒有建照,未來改建之路可能依舊困難。他仍感到欣慰:「無論如何,他們都不能再拆我的房子了。」

唯一敗訴的居民
十位居民中唯一敗訴的陳健和,沒有這麼幸運。
竹圍國小門口直走拐個彎,就是竹圍福海宮,這一帶居民的信仰中心。
住福海宮正前方的陳健和,是水電行老闆,家族史與這座廟緊繫在一起。早年陳家祖先從福建將神明請來,後來因為靈驗,香火日漸鼎旺。
這座曾翻修到一半的廟宇,如今確定拆除,神明已被請走,屋簷上的神像都被紅布蒙上眼睛。
端午節這天,陳健和帶著記者以福海宮為起點,穿梭這一帶街道,對著被木板封起的一棟棟空房講起歷史。

「這家是竹圍國小老校長,他家天花板很漂亮;這家的煎包賣進機場裡,連航警也愛吃;這家是警察退休後開的北方餃子館,手藝很好,紅到台北去......」
13年前收到徵收公文時,字裡行間的強制性,讓他沒能讀到最後一個字。「我內心想,這樣強制徵收好像不太合理,」他說得含蓄,但打從一開始,他就堅定反對徵收。
然而,法院判決簡單明瞭:陳健和的土地被劃在「自由貿易港區」內,屬於具備重大公益的機場核心發展範圍,因此判他敗訴。

以農地換建地,真的雙贏嗎?
好好的國家開發,怎麼會變成剝奪人民土地的悲歌?問題出在制度設計。
「區段徵收」是國家進行重大開發時取得土地的一種手段。其重要精神在於「財務自償」,亦即政府徵收的面積,往往會遠超過真正需要的公共設施用地。當農地變更為建地後,政府將多出來的土地,一部份按比例(通常約為40%)作為抵價地還給居民,另一部份則標售給私人,藉此籌措開發資金。
以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為例,跑道本身僅需800多公頃,為配合擴建,整體徵收範圍卻高達3000多公頃。

比起一般徵收僅給予金錢補償,區段徵收允許地主選擇「以農地換建地」,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雙贏」。外界也常有被徵收戶「想換高價補助或建地」的刻板印象。的確,有部份持有大量農地的地主抱有期待,希望換取更高價的資產。
但居民百百種,需求也截然不同。
有人抱怨原來住90坪,新住所卻縮水剩70幾坪,且重建進度延宕多年;熊依翎更說,曾有農民申請到原地保留,卻因為農地變更為高價建地,導致面積縮水,原先廣大的後院農田產權,直接被政府拿去湊抵價地。
殘酷的結論是,真正以地換地,在現實中極難達成。
掛鉤重大政策,區段徵收成怪獸
政大地政學系助理教授李明芝點出另個破綻:不論地價能翻多少倍,那都是徵收後的補償問題。
政府從一開始就沒有回答最根本的問題:到底基於什麼不可抗拒的理由,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這對有些住得好好的、根本不想搬的人來說,極不公平。
熊依翎更坦白說,區段徵收就是一頭怪獸,「它一旦掛鉤於國家重大政策,在審議時很容易被認定具有公益性,因此,什麼手段都變得合理了。」
以許多居民被劃設的「產業專用區」為例,桃園市經發局宣稱預計引進雲端運算、國際物流、航空輔助、生物科技、智慧車輛與綠能等六大產業。這些名詞聽來宏大卻模糊,縱使沒有直接證據,居民仍忍不住懷疑:自己的家園被這些空泛名目強行收走,未來是不是只會被賣給財團做商業開發?

因此,在這場歷史性判決中,法院明確指出:針對這類非核心建設的「產專區」,若政府無法證明徵收的具體必要性,即屬違法。
但另一方面,法官也認定,只要土地位在機場園區或自由貿易港區內,目前仍受「重大公益」的保護傘涵蓋,維持強制徵收。
這正是陳健和最難以吞下的結果。攤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上頭寫著「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但他滿腹困惑,「我還是不知道我的地以後要拿去做什麼!」而判決書中,法官依然沒能解釋清楚,這塊土地,究竟要被拿去蓋什麼不可取代的建設。

勝訴帶來什麼歷史意義?
這場判決,究竟為台灣帶來什麼改變?
李明芝認為,判決清楚限縮了政府發動徵收的藉口。它明白點出:都市計劃通過,不代表就能強制徵收,更不能因為要湊足抵價地還給地主、或為了填補開發成本,就無限制地擴大圈地。
熊依翎則認為,這場勝訴給了人民對抗體制的底氣,「它讓未來不幸面臨不當徵收的居民知道,原來透過行政訴訟,我們是有機會取得有利結果的,這給了大家信心。」
百年聚落即將消失,但這場判決,已在台灣土地徵收史上,留下一道不可抹滅的痕跡。
接下來,宜蘭高鐵特定區也將啟動區段徵收,做法是否會因為判決而有所收斂?仍有待時間檢驗。
(責任編輯:許勝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