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下周偵結起訴,柯日前請求辯護律師團遞狀聲請「請求准許寄送文件」,台北地院分案審查,今天證實柯是要遞送黨主席辭職信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且已經裁准。
民眾黨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
民眾黨表示,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民眾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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