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台灣各地房價幾乎都翻了一倍以上。在新竹和台北市的一些地段,增幅更大。
因此人們普遍認為,台灣面臨住房負擔能力危機,年輕人恐怕存一輩子錢,仍舊買不起一個窩。
但高房價並不一定意味住不起。住房負擔能力取決於租金或自有房屋成本佔收入的比重。經驗法則是,30%是合理的,超過40%就會陷入住房危機。台灣房價翻倍是否意味房租或自有房屋成本增加,取決於房價上漲原因。
要了解房價與房租或房貸間的關聯性,可想想以下的情境。假設一個家庭在租房與借錢買房付房貸之間做抉擇:一旦選擇租房,住房成本只有租金。許多人把買房當投資,若選擇買房,成本就是利率和房價(房貸加頭期款)的乘積,但要減掉未來房價升值的預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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