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結束長達兩世紀的奴隸制度與種族隔離之後不久,就開始實施「肯定性行動」(affirmative action)計劃。肯定性行動是一套經法律認可的正向歧視制度,旨在幫助非裔美國人進入嚴格篩選學生的大學就讀。後來擴大到其他「代表性不足的少數族群」。
這一項政策雖然侵犯了自由主義中公平、公正準則,但因為受益者在不久之前受到打壓,因此稍微消弭了這樣的不公平。
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終結了「肯定性行動」計劃。
這樣做是對的。原本的政策奠基在扭曲的憲法邏輯之上,在進步派圈子外也普遍不受歡迎。更糟糕的是,它對於消弭美國極大的種族落差效果微乎其微。
最高法院的判決將產生廣泛影響。「消除種族歧視就要全面消除,」首席大法官在主要意見書中寫道。這勢必引起一連串訴訟,訴求法院終結其他領域的種族優惠待遇。不過,首當其衝的將是大學錄取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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