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多前,在美國女演員米蘭諾(Alyssa Milano)一則推文指控她遭好萊塢製片人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性騷擾與性侵,並附上「#MeToo」標籤,邀請受害女性揭露遭受性騷擾後,這場運動的效應正式引爆,許多人紛紛發文分享自己遭受特定人士侵害的心路歷程。
儘管,「#MeToo」這個標語早在2006年就被人權運動家伯克(Tarana Burke)提出,但是到2018年米蘭諾的推文,才讓這個詞真正走出學術界,並讓美國與整個西方對於性暴力、性別歧視、權力開啟前所未有的關注。
近期,台灣也因為影劇《人選之人》帶動,遲來地展開各行業的「#MeToo」運動,受害者們終於不畏權勢,公開過往遭受性騷擾的經驗,給予彼此發聲的膽量。
不過,這些「#MeToo」文章,真的能帶來實質改變嗎?從米蘭諾的推文到今天,美國社會前進了多少?
比想像中更進步:意識與法規逐步到位
事實上,除了雪片般出現的受害網路貼文,「#MeToo」真的帶來不少現實世界的變革。
波士頓大學社會工作學院研究人際創傷的教授戈麥斯(Jennifer M. Gómez)告訴《CNN》,「我認為,總體主流性別意識5年前要高得多,現在人們可以更公開第談論性暴力和有關性的不當對待,這可以直接歸因於Me Too運動。」
《可信:我們為何懷疑控告者並保護施虐者》一書的作者圖爾克海默(Deborah Tuerkheimer)也表示,正因為有這麼多倖存者挺身而出,並講述了她們的故事,反映了對性侵現實的更多理解。
「你會看到,過往那些長期有具權勢的人,能夠利用他們的權力地位(性騷擾、性侵,且不被舉發),但現在那些特權開始消失了。」
在法規方面,#MeToo運動促成了美國聯邦的《2021年終止性侵犯和性騷擾強制仲裁法》,代號簡稱「HR 4445」,使受害者更容易在法庭上提起訴訟,而不是被迫走私下仲裁程序。簡言之,整個過程將比過往更公開,企業也會因擔心聲譽及早介入處理、防範。
「HR 4445與提高透明度有關,正如我們在#MeToo運動中看到的那樣:有時並非法律判決會促使企業做出改變,而是病毒式傳播的話題。」《Forbes》一篇分析該法案的報導如此解釋。
2017-2021年期間,各州也提出了2,324項與#MeToo相關的法案,並通過了286項,像是反性騷擾培訓、政府官員問責等法案。
在企業裡,多數大型企業現在都提供防止職場騷擾的強制性培訓,並鼓勵員工在遇到或目睹不可接受的行為時大聲說出來;企業員工也愈來愈敢抗爭,像是麥當勞、Google員工都在#MeToo之後進行過反性騷擾歷史性罷工。
且研究顯示,#MeToo導致因性行為不端而被解僱的CEO人數增加;美國皮尤研究中心2022年的一項研究亦表明,與5年前相比,在工作中做出性騷擾或性侵害的人更有可能被追究責任,舉報者也更容易被相信。
在英國,在針對英格蘭和威爾士一個主要工會聯合會的類似民調中,十分之七的參與者同意#MeToo讓員工更願意公開性騷擾問題。
《Politico》報導,#MeToo甚至引起人們改革更廣泛的婦女權利議題,例如薪酬平等、病假、產假,以及針對飯店業、餐飲業等弱勢部門女性的職業保護。
仍不夠完美:犯罪者總能重回崗位?
然而,儘管取得了上述這些進步,#MeToo還是沒能完美化解所有職場與生活中的性騷擾問題。
儘管民調顯示員工們們更有信心追究性騷擾者的責任,但這不代表每一位在職場中遇到不當或非法行為的人,都願意舉報。英國慈善機構Young Women's Trust 2019年的一項調查發現,還是有25%的18-30歲的人,擔心他們會因公開談論性騷擾而丟掉工作。
更糟的是,美國人力資源諮詢公司The Shift Workshop最近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近三分之二的女性和約三分之一的男性表示,他們在過去3年中仍在工作場所遭受過性騷擾。
組織心理學家查莫羅-普雷穆茲(Chamorro-Premuzic)指出,雖然年輕一代更加意識到工作中的不良行為,但與那些在#MeToo運動達到頂峰後立即開始工作的人相比,現在才出社會的Z世代青年對解決性騷擾問題的樂觀程度,也略微下降。
這是因為年輕人看到,雖然像韋恩斯坦這樣的一些知名人士因其罪行受到懲罰,但有許多其他犯法的人,還是能夠繼續他們的職業生涯,絲毫不受影響。
除此之外,《BBC》報導,在一些男女比較為不均的產業,例如科技業,性騷擾仍然「被廣泛接受為常態」。
其實,無論在歐美或台灣,#MeToo歷時都才剛開始,性別觀念偏差、權力濫用問題仍在繼續,前方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值得慶幸的是,一篇論文顯示,全球的受害者依舊不斷在串連,透過網路發文持續這場運動。保持最初運動的能量並讓它走入制度與文化裡,是這一代人的責任。
(資料來源:CNN, BBC, Politico, Forbes,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