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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課稅方式
綜合所得稅是落後申報制,每年5/1~5/31申報上個年度的全年總所得。
綜所稅為家戶申報制:本人 + 配偶 + 受扶養親屬。配偶雙方都有所得時,各類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依所得結構試算最有利的計稅方式,並決定哪一方作為納稅義務人。

每個人都要繳稅嗎?年收入多少不用繳稅?
以單身小資族、無小孩雙薪夫妻、有兩名未滿五歲小孩的雙薪四口家庭為例,若年收入小於計算之「一般扣除額 + 標準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金額,則不須繳稅。
| 族群 | 一般扣除額 | 標準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 免稅年收入 |
|---|---|---|---|---|
| 單身小資族 | 9.2萬 | +單身12.4萬 | +薪資20.7萬 | =42.3萬 |
| 雙薪夫妻 | 18.4萬 | +配偶24.8萬 | +薪資41.4萬 | =84.6萬 |
| 雙薪四口(含2名5歲以下小孩) | 36.8萬 | +配偶24.8萬 | +薪資41.4萬 +幼兒24萬 |
=127萬 |

綜合所得稅試算
綜合所得稅公式
-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一般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綜合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 - 扣繳稅額 - 可抵減稅額 = 應繳(退)稅額
國稅局提供簡易估算稅功能,實際應納稅額依申報書填寫計算。



新婚、離婚、分居怎麼報稅?
在報稅時納稅人可能面臨新婚、離婚、分居等不同的情況。綜合所得稅採用家戶申報制度,結婚後就成為同一申報戶,原則上應合併申報。但存在例外情況:
- 結婚或離婚年度: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例如:在112年辦妥結婚登記,113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 一方符合他人扶養條件:另一方需單獨申報。
例如:父親由子女報扶養,母親則需單獨申報,適用單身標準扣除額。
- 符合分居法定要件:可自行單獨申報。
這種情況下,請在系統中刪除配偶欄位的資料,避免重複申報。如果是分居但符合法定要件,請在「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處註記「是」。

- 特殊情況:分居不符法定要件
如果分居不符合法定要件(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仍需填寫配偶欄位的基本資料,並註記「非屬上述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之分居,且無法合併申報者」,國稅局將合併計算稅額。
如需申請「分別開單計稅」,請另行註記,國稅局會計算應納總稅額,並根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各自應分攤的比例計算納稅額。

計稅方式:所得可分開計稅
納稅義務人及配偶都有所得時,各類所得可合併或分開計稅,但仍以合併申報為原則,可依所得結構選擇最有利的方式。計稅方式有五種:
- 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 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分為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
- 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分為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

哪些情況可以扣稅、抵稅?
免稅額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之扶養親屬,每人各可減92,000元。
- 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可減除138,000元。
誰可以列報扶養?
若為共同扶養,需自行協議一人申報扶養。考量實務上常有祖父母、父母及兄弟姊妹被家人共同扶養而協議其中一人報扶養的情形,因此,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必須連續2年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第3年才能於系統查到資料,不用再自行新增。
子女、兄弟姊妹及合於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成年以後有所得就必須單獨申報(成年當年度可選擇單獨申報或被報扶養),除非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才能被列報扶養親屬。
- 扶養親屬112年剛滿18歲(民國94年出生),今年報稅可被申報扶養,也可選擇當納稅義務人單獨報稅!
- 扶養親屬112年已滿19歲(民國93年及以前年度出生),如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被申報扶養;如無以上情況,有所得就必須單獨報稅,不能被報扶養。

什麼是無謀生能力?(符合其中一項)
- 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 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 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所得不超過基本生活費(112年度為20.2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受扶養親屬需檢附證明文件嗎?
- 若可直接列報,則免附文件
- 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者,需要檢附證明文件。
網路報稅如何操作?
手機或電腦報稅都能新增受扶養親屬,填妥基本資料後,須執行親屬的身分驗證(手機3選1、電腦6選1),才能下載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如確定受扶養親屬無任何所得,可僅填寫基本資料,免稅額會自動計入,但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等)如有符合者就須自行新增並檢附證明文件。


一般扣除額
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兩種,需擇一填報,二者不得併用。
若列舉扣除的金額合計超過標準扣除額,則採逐一列舉比較划算。
- 標準扣除額:今年調高標準扣除額金額,單身者享有12.4萬元,與配偶合併申報者加倍24.8萬元,申報時直接扣除,免附文件。
- 列舉扣除額:6項包含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申報時須附證明文件,但依稽徵機關提供查詢資料申報者可免附(購屋借款利息除外)。

標準扣除額
- 單身者:扣除124,000元。
- 夫妻合併申報者:扣除248,000元。
列舉扣除額
捐贈
-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慈善團體 |
X 安太歲、點光明燈、祭改、年費或入會費。 |
|---|---|
| 運動員 |
|
| 政府機關 |
|
| 私立學校 |
|
| 政治獻金 |
|

保險費
-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
| 人身保險費 |
|
|---|---|
| 全民健保費 |
|

醫藥及生育費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
- 正確醫院的醫療性質支出。
- 已有保險給付的部分不可扣除。
- 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O 因身障裝配的聽器、義肢、輪椅等輔具;因牙病而作的鑲牙、假牙或齒列矯正的醫療費及器材費 。
X 美容牙齒矯正、預防例行性健檢;膳食費、看護費、交通費等。

災害損失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地震、風災、火災、水災、蟲災等。
- 規定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向當地國稅局報備並取得災損證明,或提出能證明損失屬實的確實證據。
- 已有保險賠償、救濟金的部分不可扣除。
- 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災損減稅三步驟
- 拍照存證:第一時間拍照保存證據。
- 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維修估價單、受損財物修復取得發票或收據等)。
- 申請減免:依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可線上申請)。

購屋借款利息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向金融機構借款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支出。
- 房屋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登記所有。
- 課稅年度在該地址已辦妥戶籍登記。
- 供自住、無出租、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
- 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每一申報戶上限30萬元。

房屋租金支出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
- 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所支付的租金。
- 供自住、無出租、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每一申報戶上限12萬元。
如果電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若同時符合兩者,請自行計算可扣除金額後取高者申報。

特別扣除額
適用對象: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薪資所得(上限20.7萬)
- 身心障礙
- 長期照顧
- 財產交易損失
- 儲蓄投資
適用對象:受扶養子女
- 幼兒學前
- 教育學費
| 薪資所得 |
|
|---|---|
| 身心障礙 |
|
| 長期照顧 |
若同時符合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共可扣除32.7萬元 |
| 財產交易損失 |
|
| 儲蓄投資 |
|
| 幼兒學前 |
|
| 教育學費 |
|
- 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申報時直接扣除,免附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教育學費:須附證明文件,但如果依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資料申報,可以免附。

基本生活費差額
不課税「基本生活費」為每人20.2萬元。
- 基本生活費總額 -(免稅額 +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
- 基本生活費總額(20.2萬元 X 申報戶人數)
- 免税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含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扣繳稅額
以下所得須預先扣繳稅額:公司給付的薪資、租金、佣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的獎金、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執行業務者之報酬等。
| 所得類別 | 居住者 | 非居住者 |
|---|---|---|
| 薪資 |
|
|
| 租金 | 10% | 20% |
| 佣金 | 10% | 20% |
| 股利 | - | 21% |
| 執行業務報酬 | 10% | 20% |
| 利息 | 10% | 20% |
| 權利金 | 10% | 20% |
|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 10% | 20% |
| 退職所得 | 減除定額免稅後按6%扣繳 | 減除定額免稅後按18%扣繳 |
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
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代表全年股利金額約94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可全額享有抵減稅額。如果可抵減稅額大於應納稅額,則餘額可以退稅。
- 股利可抵減稅額抵 - 應納稅額後 = 餘額(可退稅)
勞工自提退休金
自提退休金免課稅的部分要如何申報扣除?如何確認112年度自提金額?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每月工資6%範圍內可自願提繳退休金,自提金額免計入當年度薪資所得課稅。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單位)辦理扣(免)繳申報時,會從薪資所得扣繳憑單給付總額中減除自提金額,申報時不需要再另外減除。
如要確認自提金額,請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以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健保卡號+戶號/行動電話認證登入查詢,或親持身分證明文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延伸閱讀:勞保、勞退是什麼?勞退自提如何申請?退休金你能領多少?)

(參考資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整理:陳芊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