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臉書刪文?被推特停權?YouTube影片被黃標或下架?過去一兩年,台灣不時湧現類似憤怒,造就「社群難民」現象。隨著美國首都騷亂、川普被四大平台停權或刪禁,這已不再是個人層次的議題,而是扭轉網路世界的轉捩點。未來,我們會常聽見一個名詞:230條款。
230條款指美國1996年「傳播合宜法案」的條文,沿用至臉書、YouTube等社群平台問世後,保障用戶不因上傳內容而被追究法律責任,形同「社群服務免責條款」。時至今日,230條款仍被視為網路言論自由的保護傘,被形容是「形塑網際網路的26個字」。
演算法鼓勵挑動情緒的貼文
然而,世事大多有一好、沒兩好,230條款保障多數用戶的言論空間,刺激臉書、推特等內容平台飛躍成長,同時助長少數不負責任、別有用心的網路使用者,躲在保護傘下發表陰謀論,鼓吹暴力或仇恨,張貼盜版侵權或兒少色情內容。
同一時間,臉書、推特、YouTube的社會傷害日益明顯,而且,它們與早年論壇或討論區大不相同,不再以貼文或回應的新舊排序,而是以演算法決定文章或影片權重;更糟的是,平台演算法鼓勵傳播快速的內容,爭議愈大、用詞愈辛辣、愈能挑動情緒的貼文,愈受演算法青睞。
結果論而言,這些科技公司為了提高用戶流量與廣告收益,藉由演算法打造企業帝國,副作用是一個又一個分裂、意見兩極、彼此仇視的社會,甚至引發暴力,消弭理性對話,助長族群仇恨與民粹政治抬頭。
正因如此,美國國會兩黨、川普、拜登,都曾倡議廢止或修改此一條款。一旦修法通過,將徹底顛覆當前社群媒體文化,包括我們的日常貼文、我們的訊息流、科技平台營運模式、新聞媒體的社群平台關係,甚至將微妙改變網路世界的運作規則。
美國民間也有各種倡議,較有創意的是《行動思維時代》、《網客聖經》等書的科技作家班奈夫(Josh Bernoff ),他建議臉書等社群平台若想繼續享有免責保護,就必須以積極行動打破同溫層,「在保守派網友的訊息流中,提供免費廣告,插入自由派媒體內容,」反之,自由派網友亦同,避免演算法造成社會兩極化。
祖克柏盼監管介於科技業與報紙之間
媒體產業專家甘迺迪(Dan Kennedy)直接主張,「凡利用演算法提高參與互動的平台,都不得適用230條款,」此舉迫使社群平台二選一,一是放棄以演算法牟利的商業模式,二是比照新聞媒體擔負言論責任,強化平台內容管理。
長期以來,臉書等公司一直有「平台」或「媒體」之辯,前者主張它們只提供用戶發布內容,不應為言論立場負責;後者認為它們介入操縱用戶看到的內容,並非中立平台,應為社會後果負責。
隨著全球爭議不斷,臉書執行長祖克柏自己承認社群平台應受法令監督,希望監管架構介於「科技公司與報紙之間」,換言之,應該比現有科技平台更嚴格、比傳統媒體更寬鬆。
之前,德、法、澳洲都有管制社群平台言論的法案,未善盡管理責任的科技平台主管,甚至可能被判刑3年,並裁處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去年底,英國內閣發布文件,宣告將推動管理社群媒體的法律,罰則也相近。
國會山莊事件發生後,美國兩黨將加速修法管制社群平台,差別只在修法方向。台灣用戶除非避開美國科技公司的社群服務,否則只能接受日益嚴格的言論尺度。
修正230條款,迎來乏味社群媒體?
網際網路發展30年,我們正目睹社群文化走到被迫修正的路口。往壞處看,任意發文、爽快吵架、未看先轉的行為模式,可能受到限制;類似YouTube黃標或臉書警示等措施,將更加普及;網路社團或私訊的隱私空間,也可能遭壓縮。
往好處看,利用網路言論自由,散布假資訊、陰謀論的行為將受較嚴格管制;亂貼標籤、糾眾圍毆的網路霸凌,可能受到抑制;社群工具被「武器化」,假借言論自由、破壞民主的行為,會更快受反制。
Java語言開發者、知名財經部落客沃德曼(Steve R. Waldman)曾反對廢除230條款,如今批評這項「25年前的法條,摧毀了網際網路」,讓人們互相羞辱、彼此虐待。他認為,230條款一旦修正,加諸社群平台更重的管理責任,對於誹謗、威脅等非法言論不再免責,將讓大眾社群媒體變得更像電視,「相對溫和而乏味」。
沃德曼預測,此舉讓激烈言論回歸部落格等個人空間,或轉往管理較嚴謹的分眾主題論壇,可能促成一個較多元的社群文化,讓公共言論空間的品質更高、壟斷更少,最終形成一個更自由的社群環境。
臉書創立時,是個校園交友網站;推特上線時,只想讓上班族碎念抒發心情。230條款的保護,加上自私的營運模式,讓它們成為巨大、不負責任的謠言機器與仇恨放大機。如何扭轉失衡的社群文化,同時維持一個合理、開放、自由、創造性的網路空間,將是人類文明的挑戰,也是數位世界自我療癒的過程。(責任編輯:王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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