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日公佈加強控制香港的計劃藍圖,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協助撲滅所有對北京政權的種種挑戰。
新華社20日公佈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也就是港版國安法。內容提及,聽命於北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有權指定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
此作法已然侵蝕了香港的獨立管轄權,反對派領袖抗議。
香港泛民派議員、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形容,北京將其權力,猶如一把利劍直接插入香港的司法和行政機關內。本身也是律師的楊嶽橋說,讓「行政長官指派法官,這真是基本法裡頭完全沒聽過的事」。
港版國安法草案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撚熄香港政治騷亂的支柱,儘管美國、英國和其他西方國家以揚言制裁或放話接納逃離香港的人士,恩威並施地反對中國作法,中國依然不為所動。
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有兩大方向:第一,大幅擴大中國政府撲滅香港反對勢力的職權;第二,如果北京當局的意思與香港基本法牴觸,則遵令於北京。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告訴《紐約時報》,「香港司法系統面臨巨變」,這也是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中國中央史無前例的擴大控制權」。
不過與香港各界預期不同的是,人大常委會並沒有在會議閉幕前表決這個草案。即便如此,中國媒體與法界說,中國亟欲盡速通過立法。中國重要智庫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立法完成的時間不會晚於七月底。而新華社則是沒有說明立法時程。
香港反對派政治人物說,這項草案將嚴重侵蝕香港珍視的司法獨立,以及抗爭權利與言論自由。中國的國安機構已經祕密在香港運作,而如今會擴大以及正當化他們的存在。
泛民派香港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說,「這將挖空香港。這個新法簡單地說,就是北京說了算。」
如深入骨髓般的翻天覆地改變,可以再度引爆香港街頭示威。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北京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會直接介入香港的國安案件,像是如果騷動演變成戰爭,或是抗議「完全失控」。
新華社也指出,基本法所賦予的言論與集會自由依然將被保障。但泛民派對此說法,只是訕笑。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戴大為(Michael C. Davis)如今在哥倫比亞大學擔任研究學者。戴大為在電訪表示,「草案連對於什麼樣的行為構成犯罪行為,都不清楚。這將造成所謂的『司法沼澤』,也就是說,法院連要撤銷案件都很困難。」
人大常委會對港版國安法的說明,還有以下幾個重點,包含把校園列入防範恐怖活動的主要場域之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
•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
•中國將在香港現有的機構之外,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此公署蒐集和分析國家安全情報資訊,並處理特殊案件。
•草案在附則中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與港版國安法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就依國安法為主;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紙官方解釋提到,中國派駐香港的國家安全公署和有關機關會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直接行使管轄權,但並沒有進一步說明構成要素。
北京香港政策研究專家田飛龍(Tian Feilong)指出,草案在香港設下這樣的選項,那真的連引渡法都不用了。
新華社所公佈的說明,儘管提到了草案第三章「罪行和處罰」,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卻沒有細節。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則說,違法者可能面臨最高10年刑期。
戴大為說,所謂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這樣的字詞,可能造成為外國政府或組織工作的人遭逮捕或定罪。
未來,如果有人向「美國或英國尋求協助或庇護,就可能被這條法律所構陷」,戴大為舉例。
資料來源:NYT、WP、W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