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與安全是一線之隔。在金融服務上也是如此。銀行為了做好反洗錢,開始向民眾索取文件,民眾交易被拖延,怨氣沖天。但也靠著銀行繁複的程序,才讓台灣脫離洗錢天堂的惡名,在最新評鑑中拿下好成績。
這一切,恐怕在不久的將來,在虛擬貨幣世界重演。
6月底,國際反洗錢組織FATF在佛羅里達召開會議,通過虛擬資產業者洗錢防制規範。剛落幕的G20峰會,全球政府共同宣誓,要監管虛擬貨幣產業。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也說:「根據新規定,虛擬資產服務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將被要求等同金融機構相同的反洗錢、反資恐規定。」
全球監管進入倒數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梁鴻烈指出,雖然這份文件不具約束性,但它可以透過評鑑,決定要不要把會員國放入黑名單,逼各國政府修訂法律。台灣雖不是FATF的會員,但台灣隸屬APG成員,APG又歸FATF管。FATF只給所有會員國1年的準備時間。
身為區塊鏈產業的啦啦隊長、立委許毓仁不諱言,新規上路,將衝擊國內所有虛擬貨幣業者,但他不為業者求情,反而呼籲業者別心存僥倖。他說:「台灣好不容易在洗錢防制評鑑上進步,下一個國際關注重點就在虛擬資產,台灣一定要做好準備。」

為什麼現在全球政府都要給虛擬貨幣業者戴上緊箍咒?
「這幾年虛擬資產生態圈的不透明仍在升高,包括出現更隱匿的加密貨幣、洋蔥路由器、去中心化平台和交易所,乃至新的商業活動,如初次貸幣發行(ICO),在在顯示虛擬貨幣市場存在洗錢風險、詐欺、價格操縱等,」FATF在報告上寫。(延伸閱讀:炒幣是年輕人翻身的機會?暴富神話背後,小心ICO的陷阱)
「我們不能讓加密貨幣變成另一個瑞士銀行,讓太多犯罪資金在裡面流動,」亞洲最大的區塊鏈高峰會昨在台北落幕,知名經濟學家魯比尼(Nouriel Roubini)也在論壇上說。(延伸閱讀:「末日博士」魯比尼VS加密貨幣槓桿王 區塊鏈的未來誰有理?)

將近60頁的文件,共40項建議。多位律師一致同意,未來虛擬資產業者,將被視為準金融機構。意思是,洗錢防制要求高於銀樓、租賃業,且要接受主管機關金檢。
台灣並沒有落後。去年洗錢防制法修法,台灣已納管虛擬貨幣業者,現在金管會正跟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研商子法,未來金管會將越過銀行,直接監管虛擬貨幣業者。官員向《天下》明確指出,子法將會高度參照FATF規定。
虛擬貨幣業者也要被金檢
究竟新規定的殺傷力有多大?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黃沛頌歸納:FATF認為虛擬貨幣業者的管理,需要國家介入,不能光靠自律;擴大監管對象,不只交易平台,將涵蓋錢包業者、代購平台、代幣發行商、場外交易等;明定交易雙方,要蒐集哪些用戶資訊,且必須交換。
其中,市場最擔心的是第16項建議,每筆等同1千美元/歐元的交易,匯款機構必須蒐集匯款人的姓名、帳號和地址及受款人的姓名和帳號,交給受款機構。若有需要,也要提交給政府。這麼做的目的是,確保發現可疑交易時,交易所可中止匯款。
庫幣科技執行長歐仕邁說,交易所都認為客戶資料是公司的資產,牽涉交易所的競爭優勢,沒人想分享給競爭對手。

但撇開業者意願,問題在於業者能不能蒐集到用戶資訊。目前國內大型交易所,特別是已提供用戶可在平台上將虛擬貨幣換成新台幣提領的業者,大多都落實較嚴格的KYC。MAX、BitoPro、ACE交易所、幣寶都規定用戶在註冊時,必須手持身分證件合照,並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因此,對他們來說,不是問題。(延伸閱讀:挑戰監理紅線!他如何繞過鐵板,打造台灣最大虛擬貨幣交易所?)
但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顧問李明陽指出,大部份台灣的平台業者,只讓用戶買賣不同的虛擬貨幣,因為不必經過銀行,就沒做KYC,根本搞不清楚帳號背後的人是誰。其實連MAX,若用戶只做幣幣交易,只要Email就能註冊會員。
也有業者認為1千美元/歐元的門檻太低。ACE數位資產交易所總經理潘奕彰指出,現在比特幣1顆已經超過1萬美元,金額訂太低,業者要申報的筆數會非常大,不但增加業者行政成本,也會造成擾民,最糟糕的狀況是,民眾轉往黑市交易。(延伸閱讀:別傻傻當「韭菜」!投資加密貨幣,三招自保)
更多人的疑問是,此舉會不會牴觸個資法?金管會官員釋疑,洗錢防制法是特別法,地位高於個資法,因此未來業者必須比照子法規定辦理。
雪上加霜的是,虛擬貨幣業者要合規,不只光要符合這一項。除了匯款規定,包括:業者要確認客戶是不是高敏感政治人物;資金來源是不是來自制裁地區或高洗錢風險地區;用戶交易紀錄要保留5年;公司內要設置法遵主管,且要建立獨立稽核制度等。
簡單講,現在交易所光做到用戶實名認證還不夠,都必須加強交易監控和異常交易申報。這意味著,交易所的法遵成本可能爆增。
錢包業者、個人也要被管
根據FATF規定,被政府監管的對象,不只有交易所,還會擴及錢包業者,甚至個人代購。(延伸閱讀:禁止在超商買比特幣 台灣要嚴格管制虛擬貨幣了嗎?)
親自赴佛羅里達出席FATF會議的歐仕邁說,庫幣科技銷售冷錢包,用戶的數位資產在用戶自己的錢包裡,不在公司的伺服器,因此不算FATF定義的託管業者,不受監管。但他認為,自己很難置身事外。
他解釋,以後交易所作為受款方,會要求匯款方提供匯款人資料,「如果我的錢包不能滿足交易所的合規要求,民眾買我的錢包,錢匯不出去,等於我的錢包就沒用,沒人會買我的錢包。因此,未來是整個產業都要去滿足法規,民眾交易才會順暢。」
金管會官員告訴《天下》,子法上路,初步會以加入自律組織的業者為管理對象。已加入自律組織的業者,包括:幣託、Bitfinex、幣寶、比特亞洲、Ktrade、TiDeal、BitRabbit Exchange、比特之星、Joyso、MAX、ACE交易所等。不過,台灣人常使用的幣安,並不在自律組織之列,成為潛在規範的漏洞。
尚澄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昆洲提醒,金管會剛開放的STO業務,潛在洗錢風險更大。他解釋,不只企業可透過STO募資,個人的實體資產如不動產,也能透過STO,把土地權狀變虛擬代幣,從事洗錢。相較於用比特幣洗錢,價格波動大,要冒折價風險;STO背後有實體資產,價格波動度低,成為不肖人士絕佳的洗錢工具。

不過,新反洗錢規範上路,未必沒有贏家。就像當初銀行導入反洗錢,花大錢買系統、找人才,未來法遵人才、律師、系統商,都可能從中找到商機。另外,過去為了合規被用戶罵翻的大型虛擬貨幣交易所,也是潛在受益者。如許毓仁講的,加密貨幣市場將走向合規的新篇章,也就是良幣將驅逐劣幣!
「現在虛擬貨幣總市值還很小,交易量若要成長,就要從銀行取得客戶和客戶的資金。現在等於國家願意讓虛擬貨幣平台業者跟銀行互通,只是業者要先合規,」歐仕邁樂觀地說。(責任編輯:陳郁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