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你的網路電信公司忽然宣稱,因為你常上網看網飛(Netflix)或YouTube,建議加購「影音套餐」,才能享受更流暢的視聽經驗。
還有「新聞快遞方案」、「社群媒體全家餐」,可以讓你順暢瀏覽特定新聞網站,或快速在臉書及Instagram打卡、上傳照片。當然,這些都是「加值型服務」,除了原本的網路費率,必須另外付費。否則,連上這些網站可能要等等等等……。
你也可以選擇「零元方案」,上網完全免費,不過只能收信、查天氣、上政府官網,以及連上少數特定網站。因為,你的上網費是由這些網站贊助,而且一上網,你就會看到「贊助網站」的廣告。
上述場景,正是美國近來的喧騰頭條:網路服務商(ISP)能否區分個別網站,將傳輸速度差異化,藉此收取更高費用?
更深層的疑慮是:上網主動權是否不再掌握在個人指尖,而由控制資訊閘道的網路電信商決定?
這一切要從「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談起。無論美國或台灣,目前認定網路服務商扮演類似高速公路的中立傳輸角色,不得設置「快速通道」,讓特定網站擁有警車開道或路肩飆車的免塞車特權。
網路中立性鬆動
兩年前,FCC(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網路中立性」法規,確認寬頻網路服務商類似公共事業,不得因利益阻擋用戶上網,也不得獨厚特定網站或網路服務,當時的FCC主委強調,此舉可保障言論自由、產業創新不受干擾。
然而,資本雄厚的網路服務商威訊、康卡斯特及AT&T大表不滿,他們一直希望握有類近有線頻道商的內容掌控權力,不斷遊說訴訟。終於,川普上任後,任命曾是威訊法務副主管的裴伊(Ajit Pai)出任FCC主委。
十一月下旬,FCC主委提案,打算廢止「網路中立性」法令。他的說法是,「網路中立性」阻礙產業投資、商業創新及消費者體驗,讓網路公司無法推出更多元、更有創意的應用方案。
然而,網路輿論幾乎一致反對,因為依現有規則,網路服務商有權推出不同網速的費率方案,但不能針對特定網站控制速率;一旦失去網路中立性的保護,有幾個立即且明顯的威脅:
一、不公平競爭:未來,網路服務商可與特定網站結盟,或收取「過路費」,刻意提升它們的連網速度,或打壓對手網站。而且,康卡斯特旗下有NBC、環球影業等內容生產者;威訊有雅虎、赫芬頓郵報、TechCrunch等重要網站,他們若能操控網速,將造成不公平競爭。
二、言論控制:網路服務商能藉由提升或降低網速,籠絡或懲罰新聞機構、倡議團體。威訊曾拒絕發送女權團體「支持墮胎選擇」的活動簡訊,聲稱爭議太高;同理,政治立場可能介入網路言論審查。在網路頻寬競爭下,缺乏保護的機構或個人,連線速度可能遭受壓縮,小型新聞網站、社運團體或個人網誌受害最深。
三、壓抑創新:此一遊戲規則,利於口袋裝滿現金的大型網路公司,小型商家及新創網站若無額外資源提升網速,更難挑戰既有的擂台霸主。例如,曾大聲疾呼「網路中立性」的網飛,如今態度閃爍,執行長坦言,他們已經「壯大到足以與ISP交易」,協商有利方案,接下來,輪到剛萌芽的競爭者嘗受苦果。
相反的,Google、推特、亞馬遜等八萬多個網站,都加入捍衛網路中立性的抗議行動。網民在推特發起標籤串連、在推文網站Reddit洗版、群眾到威訊門市抗議,FCC網站收到數以萬計的反對意見,希望能擋下提案。
情勢並不樂觀,FC C將於十二月十四日投票,除了裴伊,其他四位委員中,兩名共和黨籍委員大多與主委立場一致,投票過半的機率很高。
資訊貧富差距擴大
過去,臉書等社交平台的例子,證明「當中介傳播者擁有守門權力」,基於自身利益操縱資訊優先排序,對新聞媒體與公共領域將造成巨大傷害;公共性更強的網路服務商一旦加入混戰,將使網路世界的資訊貧富差距更大。
然後,此事為何與我們有關?
首先,台灣政策制定者對個人權益的保護較為被動。其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之初,大量借鏡美國FCC;NCC委員去年底拜會FCC時,也強調將參照美國「降低管制」的經驗。
雖然,台灣的網路服務商尚未主張擁有內容操控權力,然而,從法規到商業模式,一向以美國為指標的台灣,會不會在美國網路巨頭取得發球權之後,同樣允許本地網路公司,插手操縱網站速度?
這是我們當前的危機,網際網路的「平等、開放」精神,恐進一步遭商業力量破壞。或如一名網路中立性倡議者所言:「當看不見的手,變成拳頭」,重擊民主機制、言論空間及新聞自由,同時加劇數位落差,因為經濟弱勢者更難平等取用網路資訊。
如今,網路已是人類文明的重要空間,也是商業活動與政治交鋒的戰場,「網路中立性」是其一重要戰役。但願自由、開放、平等的精神,不受干預打壓,持續流動於光纖與Wi-Fi電波的血管脈搏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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