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失說「向吾入而弔焉」,我走進靈堂弔唁的時候,「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老子的學生有老的、有年輕的,老人知道老子死了,哭得比死了孩兒還傷心;年輕人就好像失去母親地悲傷。
「彼其所以會之」,他們之所以感受到這麼強烈的悲傷。「必有不蘄言而言」,一定有著不必要的傷痛,卻還執意要傳達。「不蘄哭而哭」,哭了原本無需哭的哭。這些不必要的傷痛、不必要的難過,卻還是任它訴說、啼哭宣洩。
人都死了,自由地哭為什麼不行呢?依東方社會的人情事理是不行的。當代文壇我最愛的女子林徽因,在徐志摩死的時候說了一些大家普遍覺得不該說的話。徐志摩死在前往聆聽摯情之友林徽因演講的飛機上,那時林徽因已嫁給梁思成十年了。林徽因一開始就發現徐志摩沒來,她跟梁思成說:「奇怪?志摩最守信用,他怎麼會沒來?」但演講還是得開始,直到中場休息,傳來徐志摩的噩耗。她慌了、焦急了,她跟梁思成說了實在不該對丈夫說的話:「思成,你馬上趕到飛機失事現場,看有沒有任何志摩的遺物,哪怕是衣袖的一角、札記本的一頁碎片、一塊骨頭都好,你一定要撿回來!」換作你身為她的丈夫有什麼感覺?但梁思成就這樣前去了。到了現場,全部燒黑了,哪知道哪個是徐志摩啊?梁思成柔順地撿了一塊飛機的殘骸,林徽將這塊殘骸裱起來、裝框,到死為止都掛在她跟梁思成的臥房。這何止是「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還有不蘄掛而掛,不蘄裱而裱。說林徽因不愛徐志摩,教人難以置信。
故事還沒結束。在徐志摩公祭那天,怎麼可以安排林徽因當司儀呢?她哭得捶胸頓足。《儀禮.士喪禮》、《禮記.問喪》明文規定,只有父母死了才可以捶胸頓足啊!依傳統的人情事理她絕不能這樣哭,這就叫「不蘄哭而哭」。妳這樣哭,叫徐志摩的元配張幼儀怎麼哭?叫第二任妻子陸小曼怎麼哭?叫與妳結褵十載的梁思成如何自處?好在梁思成長壽,終究沒機會看到林徽因怎麼為他哭靈。我故意舉了比較偏激的「不蘄言而言,不蘄哭而哭」的例子讓大家了解,我們生命中都有這樣的時刻,人真的會說一些不該說的話、哭一些不該哭的哭。
莊子說,這都是「遁天倍情」,「遁」是「逃離」,「倍」是「違背」,也就是你逃離、違背了生命的自然。「忘其所受」,你忘記生命最初是沒有形體的。只是在某個父母親密恩愛的夜晚,把你製造出來,你因此從「沒有」變成「有」。可是某天,當你面對一個曾經從無到有的人,又要從有變成沒有,卻覺得這是生命無法承受之重。莊子說,這只是你不能接受生命的自然而已。正因此等情緒攪擾及過度的悲傷皆違逆生命的天生自然,所以會遭受刑罰。那個刑罰是什麼?年輕時我也一樣沒有感覺到。直到有一天,身體健康的額度用完了,才會知道情緒攪擾對身體是多麼強烈而巨大的一種傷害。莊子說,這就是「遁天之刑」,違背天生自然所該承受的刑罰。
「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
到底該怎樣看待老子的生跟死呢?「適來,夫子時也」,生在這世界,是在該來的時候自然而來,「適去,夫子順也」,該走的時候到了,便順隨自然的步調離去。剖腹生產也是自然,因為你剛好在有這種醫療技術的時代誕生。死於車禍呢?車禍也是自然,因為車禍亦高居近年的十大死因之一。你能這樣去看待生死,就能安然面對變化,就算無法安然,心中也較不會有過大的悲慟。就算真有極為強烈的傷痛,也不至於經冬歷春久久無法復原。「安時而處順」,安然面對生命中每個時刻的來臨,順應每個處境,每個遭遇你都覺得是順境。為什麼都是順境?逆境助人成長,夜長才感輝光,你慢慢會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