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存在的目的,只是為它們的擁有者創造經濟報酬嗎?由「股東價值」概念來看,那應該是企業的主要焦點,但GMO基金管理公司的蒙提爾(James Montier)在一篇措辭強烈的文章中指出,那是「世界上最蠢的想法」。蒙提爾認為,股東價值這個概念崛起,部分原因是為了避開代理人問題,亦即高層人員在管理公司之時,注重的是自身、而非公司擁有者的利益。
1980年代,各界擔憂高層人員太過專注於自身利益(噴射機、退休金等)與建立帝國;隨之而生的想法,便是高層人員薪酬應以選擇權的形式與股價連結。結果是什麼呢?蒙提爾將1940~1990年定義為「管理主義」時代,隨後就是延續至今的股東價值時代(時期劃分或有爭議,但他聲稱結果不受時期劃分影響)。實質報酬在管理主義時代略高,若將焦點放在盈餘成長而非股價,實質報酬還會更高。
因此,股東報酬在「股東價值」時代並未升高,但執行長的收入卻升高了。雖然那讓人有些令人難以相信,但1970年代的執行長薪資只有100萬美元上下;自那時至今,他們的實質收入已成長為8倍。專注於股價,促使企業高層聚焦於達成短期每股盈餘目標;調查顯示,若某項計畫有助長期報酬、但會傷害下一季的每股盈餘目標達成機會,它會遭企業高層駁回。金錢以股票回購的形式流回股東手中,企業投資亦呈現下滑;以GDP佔比來看,企業投資仍低於1947~2007年間的任何時刻。
執行長採取「快速致富」策略或許情有可原;1970年至今,執行長的平均任期自近12年降至6年,他們為何要在乎長期價值?股票回購或許會將金錢交給抓住此機會的股東,但也可能會傷害長期投資者。
因此,這樣的概念應該更名為「執行長價值」,因為他們才是主要受益者。這一切亦導致財富不均上升;收入最高的0.1%人士之中,三分之二為企業高層或金融工作者。此趨勢亦擴散至其他已發展世界,讓選民不滿之情上升,也增加了全球化的阻力;最終,那可能會對企業和投資人造成更多傷害。(黃維德編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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