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運動員使用體能強化藥物的規定是否合理,其實值得商榷。部分藥物具危險性,或許這類藥物的確該禁用(但許多運動本身就非常危險,例如美式足球、拳擊等);但為何運動員可以使用列為營養補充食品的部分化學藥物,卻又不能吃其他列為禁藥的化學藥物,似乎有些太過獨斷;而在當今職業運動似乎完全倚賴科技的時代,這樣的規定也令人不解。
不過,運動本就是獨斷規則之下的產品,因此,更有趣的問題應該是,為何在大多數人皆服從規定時,仍有人蔑視這些規定。原因似乎是,許多運動員實際上是在同時參與兩項競賽。
第一項競賽是在賽場上進行,另一項則是某種「後設競賽」,這種競賽是在賽場外進行,參與者則是運動員、球迷、賽事主辦單位和出錢的贊助商。我們可用賽局理論來分析這種後設競賽,並進一步解釋了為何使用禁藥其實是相當合理的決定。
賽事主辦單位擔心太多檢測會揭露太多違法使用禁藥案件,進而得面對球迷流失、贊助商撤資等風險;因此,主辦單位會盡量減少檢測。但此事也會影響運動員,如果運動員覺得自己不會被抓,而且認為大家都會作弊,那麼他們就會繼續使用禁藥。
從數學來看,解決此問題的方法只有一個,亦即進行經常性的全面性檢測,並公開所有的結束;短期來看,這可能會有大批運動員將因此失去參賽資格、或是比賽成績大幅滑落。至於運動迷和贊助商的反應,則難以預期,因此上述的情形很可能永遠也不會發生。不過,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所有人都確實遵循由戲規則。(黃維德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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