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向歷史學家們致歉,本篇內容若有冒犯,敬請原諒。
有人形容小說與歷史不同之處在於,「歷史上的人名是真的,故事是假的;小說裡的人名是假的,但故事是真的。」我覺得很有道理。
以今日之民主開放與資訊充分,幾十年前的近代史,尚且因為種種原因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可以想見千百年前的資料提供者、記錄者,以及當權政治人物,都可能因為個人目的或認知偏差,影響了歷史的完整性與客觀程度。
真名發表 內容有假?
反而小說作家因為不擔心得罪人,可以將真實世界中的社會與人性,透過故事,描述得淋漓盡致。
此一觀念,可類比到企管教育的個案寫作。
與上述道理相似,教學用的個案若要以真名發表,很少有企業負責人願意簽字,同意學術機構正式報導其失敗經驗、決策錯誤、內控疏失、領導風格的偏差、高階人員或部門間的衝突,更不會公開其競爭致勝的祕訣。這樣充滿光明而和諧的報導,雖然不致淪為公關文宣,但極可能與外界感覺頗為不同。
尤其現代媒體發達,各種角度的報導隨處可見,雖然並未經當事人授權,卻高度影響社會的普遍認知。結果可能出現的場景是:企管課程班上的學生或學員,對個案公司擁有大量真真假假的資訊,教師卻要求他們針對「官方核定」的版本,來進行分析討論。
知名企業加持 炒買氣
這種現象,雖不到荒謬的程度,卻也令大家對個案教學的效果,產生質疑。
這種「具名發表」的風氣或要求,其實基於國內外發行個案之學術機構的「獲利動機」。
因為目錄上的個案為數眾多,使購買個案的人或教師難以精挑細選,於是不得不依據企業知名度來選用。而未使用真名,或以「A公司」這種代號發表的,肯定乏人問津。這是我對「學術機構利潤動機影響教學效果」的因果關係分析。
近年來,我寫了一些隱名的短篇個案,字數不多,但分析與討論的空間,卻可以很深、很廣。由於大家猜不出是誰家的事,反而可以就個案所載內容深入推理、分析或批判,對學生的邏輯思考、聽說讀想、學理應用,乃至於知識建構能力的提升,效果更好。(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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