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每個月收入多則四萬,少則兩萬。打工的樣態雖然多,但都是與表演有關。我甚至還全身貼過很多參考點,當起動畫繪製時的造型人物。
我覺得,學生時代打工,應該儘量找一些與所學相關的事來做。
我有同學瘋狂地打工,為了賺錢,一整個月都在KTV當大夜班,但這樣對人生沒有累積,只累積了錢財。
我高中是戲劇社,大學念北藝大戲劇系。「表演」是我確定的發展方向,於是就選擇相關的行業,累積打工經驗。
所以,我寧願大老遠跑去娃娃谷當臨演,也曾在網咖戴著人偶道具發傳單,這些都是表演。
學以致用 累積實務經驗
還有飲料廠商,叫我在馬路上,等綠燈一亮,就從大草莓道具裡蹦出來,又扭又跳。我還待過很多劇團。能累積表演經驗的打工機會,我都會儘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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