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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5天的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週五(8日)閉幕,會中批准新增6兆人民幣(約27兆台幣)的地方債務限額,分3年批出,專門用於化解地方債。另外,明年起將連續5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人民幣(約3.6兆台幣)來化債。
兩者相加,北京共用了10兆人民幣(約45兆台幣)資源來處理地方債。
中國財政部長藍佛安在記者會上說,一系列政策執行後,2028年前要解決的地方債總額,會從14.3兆人民幣(約64兆台幣)降到2.3兆人民幣(約10兆台幣),「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這也說明,北京為何始終不願直接以中央財政買單地方債。
10兆,比不上當年的4兆
但要注意的是,這10兆不能和2008年因應金融海嘯的4兆相比。當年北京直接在各地投資基礎建設刺激經濟;現在只是將地方債務轉換為地方債券,並沒有根本性解決問題。
此外,國際貨幣基金(IMF)估算的中國地方債總額,也遠高於北京說法,約有60兆人民幣(約270兆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