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熱文

標會 — 地下經濟的源頭

不論是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或多或少都有地下經濟活動。一國地下經濟範圍之大小,自然與這個國家的落後程度密切相關。就台灣經濟而言,地下經濟部分佔了整個經濟相當大的比重,而這個比重有與時俱增的趨勢。支持地下經濟滋長的源頭,則是「標會」。如果稱「標會」是地下經濟的「銀行」,就其功能而言,並不為過。

其他

「標會」本是流行在民間的一種互助組織。它的功能是幫助社會大眾使其儲蓄得到孳息,同時應他們的需要,為其提供資金。因此,通過「標會」這個組織,資金供需兩方都能得到滿足。

 

角色變質

 

在台灣,「標會」一直是民間融通資金的主要組織,近年來,隨著國民所得的逐漸提高,交易活動的日加頻繁,「標會」之風更加興隆。但不幸地,「標會」的迅速發展已由扮演「互助」的角色淪為「投資」的工具。

報紙上的社會新聞中,倒會事件屢見不鮮。倒會規模之大,牽連之廣,令人咋舌,而倒會之數目,少則新台幣數百萬元,多則達四、五十億元。有些因受到倒會之害的人弄得傾家蕩產,或終生儲蓄或退休金因此付諸流水。但那些騙取標會會款的投機之徒,不是花天酒地,揮霍無度,就是遠走高飛,成了逍遙國外的富有寓公,於是社會輿論群起攻訐「標會」的罪惡。攻訐儘管攻訐,「標會」仍像野草一樣,到處蔓延。

根本的問題是:為什麼「標會」會存在、會成長?有沒有一種制度可以取代「標會」且成為社會大眾融通資金的橋樑?這是值得有關當局重視,且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廣告

現在的「標會」流行在鄉間,流行在都市,流行在下層社會,也流行在上流社會。有很多家庭主婦同時參加三、四個「標會」,也有些家庭將全部收入投進「標會」。為了滿足社會大眾的需要,「標會」有月會,即每月開標一次。有半月會,即每半個月開標一次。還有週會、日會。月會最為流行,因為它配合每月發一次薪水的習慣。週會、日會都比較少,而且較富投機性,流行於工商界。

「標會」之所以如此盛行,是因為它具有四個功能,也可說是四個優點:

一、參加「標會」所得收益通常較將錢存在銀行、郵局所生利息為高。一般「標會」的利錢,低則達本金的一○%,高則達本金的四○%。

二、將資金放在銀行可享受利息在三十六萬元以內免稅之待遇,如果利息收入超過三十六萬,仍要抽稅,這對社會大眾,在心理上不無嚇阻作用。倘將資金投入「標會」,便不需付任何的稅捐。

廣告

三、一般社會大眾到銀行借錢相當困難,而且手續複雜。即使獲得某一數額之貸款,通常要以抵押物為擔保條件。如無抵押物可用,便不可能借到所需要的資金。參加了「標會」,既不需要抵押品擔保,而且手續非常簡便。

四、如果你需要某一數額之資金,只要在開標時,多付出些利錢,就會獲得「標會」所提供的資金,這是參加「標會」最大的優點。

因此,一般社會大眾,為子女教育費、留學費、購置傢俱及電化設備、結婚、購屋、買汽車、開工廠等,多利用「標會」的方式來完成。由於「標會」有如此多之優點,「標會」之風顯然有愈演愈盛之勢。

廣告

孰料一些投機之徒,竟以「標會」方式攫取他人血汗賺來的錢。這些投機之徒,利用親戚、朋友、同學、同事、同鄉等的情誼與關係,以「會首」的身份,匯集會員的會費。他攫取會費的方式是每次開標都是不公開的,而參加標會的會員彼此之間多不認識,且無溝通可能。「會首」為期每次皆為得標人,通常出很高的利錢得標。會員們認為自己出資少,而利錢大,莫不樂為,也就不考慮到底是由誰得標。其實,這個會首自己口頭上出了高價,本身卻無需支付分文,一旦機會成熟,便帶著所標得的會錢,逃之夭夭。

 

目前不宜禁止

 

近年來,倒會的人絕大部分為會首,因為他有機會攫取更多的會費。如果會員想利用「標會」方式詐取會費,他只能得到一次標會的會費,影響不大,而且會首也會為其負起責任。只有會首倒會,才會使這個「標會」組織蕩然無存,傷害普及每個未曾得標的會員。如果標會的會員每人都有一張會員名單及電話號碼,而且都知曉每次得標會員的名字,會首便無法施展其詐騙的伎倆。可嘆的是,參加標會的人,最初大多是為情誼,根本無組織可言,完全聽信會首的安排,致產生倒會千萬元或數億元的事。

廣告

我們可以這樣說,「標會」是民間為圖生存求發展所繫賴的一種融資工具。政府不宜用法令禁止,在金融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也不能加以禁止。如果一定要禁止,除非有一種組織能取代它,那就是我們必須改革我們的金融制度,使我們的銀行能具備「標會」所具有的功能。(于宗先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你可能有興趣
#廣編企劃 #Shorts|70億美金砸進亞利桑那!封測龍頭補齊半導體最後一哩路
最新訊息
你是學生嗎?限定優惠$99/月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