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台灣政治深受金錢和暴力的影響,挽救之道,有人提倡教化和綱紀,我則很重視政治。
德治或人治的手段是教育和化導,而法治的手段是督責和刑罰。在衰亂之世,法治自有其獨特的績效。但是年來則官吏怕事,政府失職,凡事推拖敷衍,粉飾太平,但求苟安,所謂「笑罵由人,好官我自為之」。這樣下去,真的會「上無道揆,下無法守」,而國危矣。
於是我乃提倡政教-以政為教,把它和言教(耳提面命)、身教(以身作則)、刑教(齊之以刑)三者合為四教。庶幾可望變化氣質、心態和行為。
我最近以三天功夫看了八百多頁的法國大革命史,回憶我曾用狄更斯雙城記描繪那次革命的開埸白:「走向天堂,也走向地獄」作為書名,編了一書,現在又想再寫一書,名為「危機危心危言危行」,試圖提供一些挽救危機的言行,但我懷疑真能有所裨益。
從法國大革命(一七八九年),我更怠政教的重要。大革命時代最動人的口號,是「自由、平等、博愛」,如果早能做到一部分,革命也許能免,至少不會變成那樣慘烈。那時的皇帝路易十六,不失為一好人,可惜宰相無能,應付無方,而且積重難返,以致帝后二人都上斷頭台,禍亂循環,國幾滅亡。
現在,救亡圖存,正風易俗,僅靠教化和法紀是不夠了,必須先在政治體制上用力。舉一個例:依據憲法臨時條款的授權,總統有領導動員戡亂的責任,於是他暫時成為美國式的總統。加以他又是執政黨的主席,他的權力和責任本來就很大,他必須發揮他的大責重任,無可推託,以迅赴事功。
好在立法院和行政院長可依憲法第三十七條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和第五十七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等規定,掌握很大的權責和對總統職權的制衡,從而相得益彰。而監察院對總統的監察權,以及司法院對總統的釋憲權,仍能繼續行使,以為制衡。有了這些安全瓣,所以我們不愁總統會專制獨裁。
天下雜誌一位編輯日前問我:選舉怎樣能夠避免金錢和暴力的介入和污染?
提名是第一要務,但是執政黨過去做得並不高明,現任若干金牛代表,大多是靠提名而來。我希望下次會做得好一點。
其次,選舉委員會最能發揮關鍵作用,但它首先要在結構上有所更張,力求公開和公平。我以為美國制度可供參考。美國中央設有聯邦選舉委員會,置委員八人,其中四人由共和黨和民主黨分別提出各二人,送由國會兩院審查通過。兩黨所提人選因此勢須相當公正和賢明,否則不易為國會所接受。另外兩人由總統指派。這六人中只許三人同屬一黨。其餘兩人由參眾兩院祕書長擔任,是當然委員,辦理事務和溝通,可是沒有表決灌。但是我國目前尚無採行這個制度的可能。不得已而求其次,我建議中央選舉委員會增置副主任委員和副祕書長各一人,由總統遴選聲譽卓著的無黨籍社會公正人士分別充任。
寄希望於壓力團體
選舉最使人憂慮和憤慨的,乃是賄選,以致選票為賄賂所污染,人才為金錢所排斥,政風為貪污所傷害。但防杜也並不太難。我建議在明年選舉前先來一次「反對賄選」的大運動,以宣傳教育等方法,實施「民主監察」,使大家不屑受賄,也不敢受賄。此外,我記得林山田教授曾鼓吹有血性、有正義感的年輕人,組織一個特別行動隊,在社會公正人士號召下來協助法院取締賄選。最近報載呂秀蓮女士也將發起「淨化選舉」運動,凡此我都樂觀其成。
至於,在民主國家經常發揮影響力的壓力團體,對台灣政治能有什麼影響力?
在美國,各行各業的同業組織如工會或農會,都設有政治委員會,並積聚巨額資金,經常針對政府和國會相機予以壓力,發揮很大力量。為達到某一目的而設的組織,例如反對墮胎會,在民主國家也所在多有,其中最大的壓力團體乃是政黨。
但在我國,這些尚不能發揮多大力量。主要原因是先天不足。試想在幾千年的政治歷史中,共和政體僅七十七年,民主政治僅四十餘年,而後者又幾乎都在戒嚴中,所謂「壓力團體」者,不獨沒有力量,而且根本不易生存。
我相信隨著時間的進展和時勢的進步,我們的知識清流將會更有力,社會將會更覺醒,政治環境將會更改善,而壓力團體也將會更壯大,以激濁揚清,撥亂返治。但是一般壓力團體今後應守的原則和所用的方法,也當有所改進。(作者為總統府國策顧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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