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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潛藏的研發能量

國科會要做「科技經建會」、要做科技資源的整合,基本上是好的,但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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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台灣整個產業的發展來講,政府不可能像以前一樣主導,一定要想辦法讓民間自己帶動,才能做得更好。政府該做的是把研發能量釋放出來。

所謂研發能量,科技人力是最關鍵的一項。台灣現在博士級以上的科技研發人員大約有八千人,其中工研院等研究機構約有一千多人、在企業裡的約幾百人,兩者總共約佔四分之一。那麼其他四分之三在哪裡?都在學校裡,而學校裡的研發能量並沒有投入產業的發展。當然學校的教授不能都去做產業技術的研究,但政府只要讓學校的研發能量釋放出四分之一,整個產業的研發能量就能增加一倍。

研發資源要均衡也要集中

所以,學校和產業之間的管道必須被打開。像美國的大學裡會設一些研究中心,像微機電中心,這些中心就是學校和產業之間的橋梁。研究中心有自己的研究員,這些研究員是為產業界做研究工作,但也在學校裡兼課,所以和學校裡的教授、研究生互動性很高。

其次,如果考慮到短、中、長期研發資源的均衡分配,國科會要做一個科技經建會,還有一個非常基本的事要做,就是在整個資源分配上,做一個適當比例的分配。比方說,打破學校和產業之間的隔閡,不是說要鼓勵都去做短期研究,而是要相互互補、相互互動。如果有一百億的經費是用來鼓勵中、長期研究,學校的教授也可以申請,對學術發展同樣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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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要有一個科技經建會,很根本的問題是,國家整個研究經費要怎麼去分?有多少要劃在短期的、多少是中期的、多少是長期的?國科會可以透過部會協調,把這些事情講清楚。

第三是研發能量如何在中小企業和大企業之間做適當分配,我們可以參考德國的例子。

在德國,每一個地區的同業之間可以形成一個合作研發協會,這個合作研發協會由企業和政府各出一半的錢,成立後向政府申請專案,替這些公司來解決技術問題。有的研究協會就設在學校裡,專門替附近的廠商來服務。

研發本來就是要有比較大的資金才能做,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想辦法把這些企業整合一下,變成幾個小的體系,這些體系裡就有研發的機構,這些機構就是為中小企業而活。

科技政策幕僚做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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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來說,科技經建會應該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比例做一個比較好的掌控。但這需要很好的政策幕僚,像美國在白宮底下就有一個科技幕僚小組,瑞士的國科會整個都是在做科技幕僚工作,不做學術計劃審查的工作。

至於具體的研究課題,還是應該尊重各部會和學術界的判斷,因為他們對各專業領域最了解。而國科會該做的是成立一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經常提供科技發展的資訊給學界和業界,讓大家自己做判斷,同時也為科技經建會做好政策幕僚的工作。

第二件事,科技研究最重要的是要維持穩定。如果今天有一個超部會的單位,期望這個單位能讓研究機構對未來有比較高的可預測性。現在的計劃都是以年度為單位,今年申請到不一定代表明年會申請到,這樣會造成研究上的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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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是合作體系的建立,包括中小企業的合作體系、研究機構間的合作體系,以及良好的產學合作研究機制。只有讓產業界和學術界一起去做研究,才會學到技術。像今天許多產業界委託學術界去做研究,研究出來的成果產業界不滿意。其實如果產業界和學術界一起去做研究,即使研究出來的東西不滿意,但在研究過程中,一些know-how的東西就都學到了。這個機制是很重要的。

(林志懋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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