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在剛結束的科技顧問會議中提到,科技顧問會議應該轉型。為什麼現在是轉型的時候?
答:科技顧問會議成立時是一九八○年,原來是李國鼎先生與我在TI的導師—
海格底(Patrick Eugene Haggerty),兩人發起。那時候就提到,是不是應該請幾位德高望重的學者到台灣來指導我們科技的發展。海格底在美國的人脈深厚,也欣然同意。
那時候,台灣科技還在初步發展的階段。頭幾年,每年開兩次會,一次比較正式,第二次則追蹤以前做的建議。那時做建議比較容易,因為什麼在台灣都剛開始,泛泛的建言就很有用。而且二十一年前,台灣跟國外的接觸也不是那麼多。
現在我們有很多人去國外訪問、參加會議,現在的接觸,至少比二十年前多十倍。台灣也很快進步了,我想至少已有十幾年,不是這種泛泛的建言就能對我們有幫助。最近幾年,李遠哲院長當首席顧問,更徹底改變,一半是國內的人,我也是之一,另外一半才是國外的。而且國內的顧問會議比國外的頻繁多了。每一季都有兩次,一次是我們自己,一次是科技會報,跟行政院長與相關部會首長一起,現在以國內為主,已經是轉型了。
可是我說還可以再轉型。現在以經發生的轉型是人員的轉型,從完全是國外顧問,變成以國內為重;從頂多一年兩次,到變得更頻繁。這個轉型可以說已經完成。
可以再轉型
但是在題材上,我們也應該轉型。初期科技顧問以他平常的建議就可以做有用的建言,現在我們已經發展到一個地步,那種建言不再太有用,現在我們應該做更多research(研究),才能做出好的建言。這需要政府給我們題目。
我們對政府重要的科技政策,可以做點貢獻。比方知識經濟,假如政府有想法,可以問問科技顧問,政府是不是應該推動,怎麼推動,做點這種事情。事實上,我們沒有扮演這種角色。知識經濟,我們是從報紙上第一次看到,綠色矽島也是一樣。
假如我們人不夠(國內科技顧問為八名),我們可以去找專家。一個project(計劃),我們可以花兩三個月時間,找專業人才,自己也用點功,替政府做初步的規劃。這是我所說的轉型。
問:你怎麼看台灣現在的科技政策?台灣有沒有科技政策?
答:這很難說。我想國科會應該是正式的機制。
有沒有科技政策?國科會也有它的計劃。像四年開一次全國科技會議,寫出來一大本、兩大本、三大本東西,要科技政策,就去看那些東西。它也說每年科技經費要增加。可是,有沒有一個真正很清楚的方向?我是覺得沒有。
要成為政策,要有相當清楚的方向,而且大多數人都認為它清楚,這才是好的政策。假如要看好幾本厚厚的書才知道,我就覺得不是。
問:你在科技顧問會議的結論中建議,台灣應該朝幾個有潛力的技術發展,這樣算是清楚的方向嗎?
答:對,我想假如能夠這樣做,至少是個很好的開始。
問:怎麼界定有潛力的技術?
答:有潛力的技術是雙重意義:一個技術有潛力,因為它還具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舉個例,像生化技術,全世界都還在做,美國最早,也不過做了幾十年。一百年後的生化技術,一定跟現在很不一樣。這就是說,技術發展空間還很大,跟煉鋼的技術就不一樣。煉鋼技術在五十年中雖然也有相當進步,可是,現在的煉鋼技術跟五十年前比,基本上沒有太大差別。這是第一層意義。
第二層意義,是假如這個技術移轉到產業,產業也有很大發展空間。
顧到台灣的優勢
問:是否也要考慮台灣的條件?
答:應該考慮。這個就要顧到國家的競爭優勢了。要顧到台灣在這方面,做技術是不是有優勢,根據技術做產業,是不是有優勢。
我不太贊成扶助某一產業的產業政策。我並不反對產業政策。其實,美國是很反對產業政策的。這完全看你對產業政策的定義。產業政策可大可小,可廣可窄。廣義的產業政策,我贊成,就是改善產業投資環境。可是挑選一個產業,非要把這個產業搞好不行,這種產業政策,我是不贊成的。
過去的經驗也告訴我們,這是失敗遠大於成功。
這也跟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階段有關係。假如完全是落後國家,採用窄的產業政策,比較容易成功,比較不受外國抵制。假如已經是經濟發展相當好的國家,還用政府力量專門幫一定產業,會在自由貿易的環境裡,很容易受到國外抵制。
問:那麼當年引進半導體技術,是產業政策,還是科技政策?
答:我想孫院長定的是科技政策,它的重點之一,是半導體。
那時候半導體並不是唯一,還有許多東西我們要做。孫院長時,就有十大新興產業。如果沒有工研院,可能我們的半導體業發展會晚好幾年,可是,我們還是會有相當大的半導體業,即使沒有那時候的產業政策。
這個政策會成功,其中還有相當多的人在努力,絕對不是當時把種子播下去,就一勞永逸。
假如孫院長今天能講的話,我想他也會告訴你,他不是定半導體的產業政策,他定的只是科技政策,把半導體當成重點,如此而已。我們受到政府的幫助,就是開發基金的投資而已。後來扶植的,像世界先進,就失敗了。
台積電主要是商業模式的成功,聯電假如不轉型,現在可能與台灣別的半導體公司差不多而已。世界先進沒有獨特的商業模式,自己開發技術,沒有找到足夠人才,也不能留人才,所以就失敗了。
我覺得用政府的經費,把焦距放在幾個技術上,是應該做的,因為到底經費有限。不是放在產業上,而是在技術的發展上。
問:很多人會關心科技政策,是期待透過有力的科技政策,創造新的產業來接棒。你覺得科技政策需要擔負這樣的責任嗎?
變成科技強國
答:我覺得科技政策不應該擔負經濟發展的責任。科技政策可以或多或少,幫助一點經濟的發展,可是絕對不應該擔負經濟發展的大部份責任。經濟發展的大部份責任,是落在企業界身上。
所謂的企業界,是廣義的企業界,並不只是現在的企業界。可能是現在還在學校唸書的年輕人,出來創業,就變成企業界了。
問:那科技政策的責任是什麼?
答:就是使我們變成一個科技強國。我們不要太功利主義。我說變成科技強國,或多或少會幫助經濟發展。假如別的東西做得好,主要是人才培育得好,就可以成為經濟強國。假如沒有人才,或總共的投資環境不好,成為科技強國,就只是科技強國而已。當然,那種例子是不太多。
科技強國也不完全靠政府經費,企業也可以發展自己的科技。科技強國不只是政府建立起來的,也是企業建立起來的。
問:企業應該做些什麼呢?
答:要有長期的眼光。企業現在做研發,大部份都是急功近利的。明天要賺錢的東西都是次要的了,要今年就能賺錢的東西。企業應把眼光放遠,至少看三、五年。
問:要成為科技強國,你最關心的是什麼呢?是你上次提到的,要人才,與成立世界級大學嗎?
答:要培養世界級大學,是必要的,可是這是長期的願望。要培養一個世界級大學,雖然不用像哈佛那樣需要三百年,可是也需要史丹福的三十年,也需要有志向與使命感的校長。(金玉梅、盧智芳、李雪莉採訪,盧智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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