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投資障礙,就是政府架構龐大、法令繁瑣,使行政效率不彰。 法令與政府架構,使台灣公務員動不動就被好幾個單位質詢:是不是圖利他人。這使公務員無法圖利人民、無法興利,凡事以保護自己為第一優先。因為目前法令的規定,有太多人可以威脅他。這種公務員的無力感,會慢慢擴散成企業及人民的無力感。 今天政府排除投資障礙的效率是很低的。因為公務機關為保護自己,會要更多人蓋章、更多人來背書,這使得投資流程變得冗長。 這種情形近年會更加惡化,因為之前是人治,不是講求法律與秩序,下條子就可以解決問題,而忽略法律可行性與制度的建立。 法令過時,制度又來不及建立,現在政府只能挖東牆補西牆,根本無力全面解決問題。像個別企業遇到問題,政府就特別設計出解套方法,如工業用地取得、電信自由化,其實都面臨制度問題,只能另尋開放措施。 像我支持政府推動亞太營運中心,因為等政府發現很多政策推不動,會去找背後的障礙,才會認真地修改法令、簡化政府組織。 東南亞的經濟問題中,外債導致信用破產是一大原因,這是金融問題,然而金融風暴不會影響這些國家的產業競爭力。台灣如果不解決法令、政府組織的問題,在金融風暴後,經濟地位將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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