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理有關商標、專利等工業財產權案件的過程中,美、日兩國的司法機構充分表現了專業化的特色,因此建立起召信廠商的法庭。其中做法值得我國參考。
雖然制度雷同-興訟時,美、日和我國都以行政救濟為先,司法程序在後,美國司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卻使同一套制度發揮了不同的效力。
去年曾赴國外考察的司法院第二廳幫辦曾有田,舉美國的專利商標局為證。要進該局擔任普查的工作,不但得具法律學位,還需取得律師資格;任職後並繼續接受工業財產權的訓練。由於能力紮實,審查員的決定很能贏得工商界的信服。
如需對簿公堂,則有專門審理專利、商標、國際貿易等專業法規的專業法院-聯邦上訴法院。值得強調的是,法院裡除有對商標、專利頗具研究的資深法官,還配置多位資深科技助理(senior technical assistant),輔助法官瞭解專業技術。
這些助理不僅具備科學背景,同時也有法律學位。他們用法律的觀點解釋專業技術,提供法官辦案參考。
日本仿效美國的制度和做法,東京高等裁判所的第六庭也是一個專業法庭,對專利、商標具專屬管轄權。
反觀我國,長久以來大學的法律科系裡幾乎從未設立這類課程,司法人員更缺乏養成教育,因此極度缺乏精通工業財產權的專業人才,司法審判無以樹立權威。根據法院統計,去年涉及專利、商標的刑事案件,比前年足足增加五○%,一方面顯示經濟秩序有待加強,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專業的人才荒已日益迫切。
專業案件應由專業人才來審理。近三年中,各級法院雖已指派專人負責裁判這類訟案,因專業知識不足,常有力不從心的窘境。
「以往沒有學,前例又不多,只好靠辦研習會、找書來補充,」一位高等法院推事自剖。
批評的人指出,靠法官自由心證、主觀判斷的辦案方式,不足以彰顯司法「毋枉毋縱」的意義,有時甚至讓不肖之徒逍遙法外。
因此,培養深通工業財產權的專才,並設置專業法庭,已成為我國「司法現代化」的當務之急。(溫曼英)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