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年前的今天,甘迺迪總統在國會演講,點出消費者權益長期被漠視,促使聯合國將每年三月十五日訂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在中國,「三一五」受到官方高度重視。每年的這一天,電視台都會播出鼓吹消費者權益的特別節目。同時也趁機挑大型跨國公司開刀。
去年,蘋果就成為攻擊對象。今年的苦主,據說是網路公司。
今年的三一五,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路。這項法案將是中國大陸二十年來最大膽的修法。
表面上看來,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伸張──消費者購買貨品,七天內都可以退貨,網路購物者甚至不需提供任何理由便可退貨;消費者個人資料受到保護,商家要做其他使用,必須先徵求消費者同意;就連中國以往少見的集體訴訟,也變得可能。
新法的動機看似單純,亦即政府希望將經濟動能從投資帶動轉變為消費帶動。若能提高消費者與商人之間的信賴,將有助於此一趨勢。
中國最完整的產品獨立評鑑平台「消費明鑒」,以第三方身分提供消費品購買建議和評測報告。創辦人費明浩(James Feldkamp)同意,信任與透明度對促進消費非常重要。但他也指出,執法手段要更細緻。
有律師就說,新法並未賦予消費者「消除個人資訊」的權利。集體訴訟權也很可能「雷聲大,雨點小」。
在美國,不滿的消費者可以自行集結打官司。在中國,只有政府管轄的消費者組織能發動這種訴訟行動。「很難想像他們會對國營企業提起訴訟,」一位律師說。
一般人可能認為,新消費法上路之後,慣於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西方公司應該能適應良好。
但結果可能正好相反。
儘管在表面上,法律對中國與外國公司一視同仁,一名律師擔心當局可能「選擇性執法」,猶如「反壟斷法」總是瞄準外企,對國內企業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本國公司也可能對消費者客訴有較彈性、迅速地處理,例如,與無理取鬧的消費者私了,或是想方設法讓這些人打退堂鼓。
跨國公司則受限於遠在幾千公里之外的總公司,反應慢半拍。像是消費者在微博的貼文,就足以激起廣大民怨。但許多外國公司,很可能完全措手不及。(劉光瑩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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