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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名存實亡 不如廢除

仗著民意支持而改革的證所稅,依舊課不到大戶,反而和「公平課稅原則」愈離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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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不到一年,打著「公平正義」旗號的證所稅,再次修法。

原已被稅改學者批評為「四不像」、「假改革」的證所稅,如今修法,不僅未朝立法初衷的「賦稅公平」邁進,更是大開倒車。

國民黨立委提出最新證所稅修正案,已於上週一讀通過。新版本除了拿掉八五○○點關卡,最重要的改變,在股市大戶的課稅方式以「設算課徵」取代「核實課徵」的原則,稅率並降至千分之一。

簡單解釋,在台股市場年交易金額超過十億元的大戶,在舊版證所稅中,應按其實際所賺金額「核實」課徵一五%稅率。但新版僅需針對超過十億元的交易金額,不論賺賠,均「設算」加徵千分之一的稅率。

稅率大縮水,更與「有所得就該課稅」的原則大相逕庭。財政部長張盛和辯解,「這是證所稅實施後,降低大戶用人頭避稅的誘因,才能實際課得到稅。」

事實上,即使新版證所稅上路,大戶只要將不同人頭戶的交易量控制在十億元以下,依舊一毛錢都不必繳。

「這是九九%不用納證所稅的(散戶),被一%的(大戶)給綁架了,」稅法專家、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巨威感嘆。

他分析,證所稅之所以一再「自我矮化」,在於市場大戶將證所稅與股市交易量、甚至指數漲跌聯結,使散戶深怕台股慘跌、交易急凍,大幅削弱支持改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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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自去年四月至今,台股在證所稅的「衝擊」下,仍上漲超過二○%,成交量也於今年三月底之後逐步回溫。

影響台股走勢的真正主因,仍在國內經濟、產業展望與國際金融環境,絕非一項稅制改革能夠左右。

證所稅從去年前財政部長劉憶如主導提案、並因其版本遭立院大幅修改而去職至今,在券商、利益團體和股市大戶的壓力下,短短一年半,已三度大幅修改。而每一次修改,均離租稅公平更遠一步。

徒具其名的證所稅,如今已成稅制改革的一大諷刺。

套一句網路流行語,不如直接立法廢除「砍掉重練」,留待日後更有決心的執政者,重新研擬真正符合社會期待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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