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八○年代,我在柏克萊大學讀書,可以接觸到網路。我記得當時,回家很興奮地跟我女朋友、也是現在的太太說,「妳瞧,我可以接觸到橫跨全世界的網路!」
高通有一群網路技術的先驅者。像卡恩(Phil Karn),他建立了網路上的通訊協議(protocols)。我們都相信網路的魔力。我們先去敲蘋果的門,然後試了Palm掌上型電腦。
九七年,我坐在夏威夷的茂伊島沙灘上。當時,電信公司Sprint剛剛採用我們的CDMA無線通訊技術。我用Palm PDA上網,搜尋茂伊島的壽司餐廳,結果找到最棒的餐廳。當時我頭腦看到了,心裡也感覺到了,世界未來就是如此。
問:高通如何在二十八年前摸索出商業模式?為什麼只擁有五十個專利時,就開始授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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