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一國兩制,真的成功了嗎?
在董建華施政下,「一國兩制」已逐漸邁向「一制」。
香港特區政府在97年成立後,開始5年,處理台港關係事務的是特區首長的特別顧問葉國華。去年換屆,董建華擔任第二屆行政長官,決定台港事務撥入政府架構內,由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處理。
林局長去年底到北京訪問,在與國台辦官員會面後表示,港府會全力協助兩岸實現「三通」,預料兩岸直航後,台灣訪港旅客將稍微下降,但長遠來看,只要整個經濟區有所發展,對香港還是有好處的。
據估計,兩岸直航後,訪港旅客會下降兩成,這不是一個小數目,絕非只是「稍微下降」。涉及香港地方利益的事,儘管香港反對也無用,但總可以在協助包機(停經香港)直航的問題上,和北京講講價錢吧。然而,根據過去5年多的經驗,只要北京認為是對中國大陸有利的事,香港特區政府都要「全力協助」的了。
不過最令人詫異的,林瑞麟在訪問北京時,竟對記者大談未來「對台工作」,而他說的首要工作是:利用台灣政界和商界人士訪港的適當機會,多向他們介紹香港「一國兩制」的落實成功,俾「有助於國家的統一大業」。
對台灣目前的社會意識稍有一點了解的人,都會覺得林瑞麟這種想法,若不是一廂情願就是異想天開。
實際上不僅台灣社會普遍認為,不可能接受香港模式的「一國兩制」,即使在香港,人們也已看到,在董建華政權施政下,「一國兩制」也已逐漸邁向「一制」矣。
「七宗罪」扼殺人民自由
97年董建華就任香港第一屆行政長官,當時是在國際社會的關注下,也是在北京當局表明不干預的情況下,香港延續了港英時代原有的制度。5年來,「一國兩制」的落實成功,實際上董建華是什麼功勞也沒有。
然而,去年7月董建華開始了第二屆行政長官的任期,上任伊始,即從政治上、經濟上大幅度將「兩制」推向「一制」。在可見將來,香港很可能從一個「中國人的國際城市」,蛻變成一個與大陸其他城市沒有多大分別的「中國城市」。
在政治上,去年9月香港特區政府推出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那是什麼東西呢?是89年「六四」以後,中共在起草香港「基本法」時加上去的條文,內容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這裡涉及的被禁止的行為,共有7項,故在香港被稱為「七宗罪」。由於「七宗罪」與「基本法」規定要實施的國際人權公約有所牴觸,因此97年特區政府成立後,5年來都不曾將「七宗罪」立法。
然而,第二屆政府的任期剛開始,就迫不及待地提出立法了,而且定下今年7月是立法的最後期限。
與珠三角經濟融合
「七宗罪」立法,是對香港原有制度下的國家利益與個人權益關係的顛覆。「七宗罪」的立法精神,是人民對自由的行使,以不損害國家安全或利益為前提。這是中共那一制的精神。
至於香港這一制,則立足點正好相反,是國家及政府行使權力時,以不損害公民的自由與人權為前提。23條立法,正意味著在立法精神上,從香港這一制向著中共那一制轉移。
經濟上,董建華在1月8日發表他第二屆特首任內的第一份施政報告,重點是強調香港要與珠江三角洲融合,以此作為香港困頓、衰蔽的經濟的出路。
這種融合,又以鼓勵香港與大陸的人才交流,以及協助中小企業進軍大陸市場,與發展大陸的物流業,來展示廣闊的經濟發展空間。
這將使香港與「珠三角」一體化,並使香港在經濟上逐漸失去原有的特色與優點。
香港的專才與中小企業在大陸發展,由於不熟悉也不適應大陸的政治文化,因此過去成功的例子並不多。
什麼是在大陸營商或從事專業工作的政治文化呢?簡而言之,就是貪污、行賄、紅包和桌子底下的交易。這套做法其實已成為在大陸處事,必要的潤滑劑。
然而,由於香港自從70年代成立廉政公署以來,香港人實際上已不懂得怎麼行賄了(這方面反而台商比較在行)。香港人因為不適應這種文化,因此在大陸做事往往不順利。
「磨練」行賄之道?
現在,若香港特區政府大力推動與協助,再加上不斷「磨練」,也許會漸漸懂得行賄之道。然而,這樣一來,香港數十年來形成的廉潔、公道、守法的營商風氣,也就受到徹底破壞。
香港的廉潔、公道、守法的營商環境,是香港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主要條件。在與珠三角的融合過程中,一旦把貪瀆賄賂之風帶到香港,那麼香港這一制的經濟優勢也就趨於黯淡。
香港與大陸融合,兩制走向一制。「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中共領導人近年也少提了。它儘管未至於名存實亡,大概也漸行漸遠漸無聲了。(作者為香港知名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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