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七日,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決議,擬將員工認股選擇權(stock options)列支為費用。在新的會計年度即將開始時,值得探討這個問題。
做假帳的元兇
員工認股選擇權的原意在解決「代理成本」(agency cost)。一個企業的夥計,因為利潤屬於老闆,所以永遠不會像老闆那麼努力工作,而員工分紅入股就是解決這個誘因不足的激勵措施。
但是在安隆等系列弊案發生之後,美國上市公司執行長與資深管理團隊為了爭取認股權,而做假帳(cook the books),扭曲每股盈餘,以致員工認股權被認為是罪魁禍首。我國獨特的「員工稅後分紅、面額計價的股票紅利」制度,也上了《亞洲華爾街日報》頭版。十一月十二日本人與證期會、櫃買中心代表參加「OECD第四屆亞洲公司治理論壇」時,也就這個問題被國際機構投資人代表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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