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以前,我在士林紙業工作。在士紙工作二十年五個月,公司關廠資遣以前,假如我天天上班沒有休假,一個月可以領六萬塊。
後來被資遣要找工作,因為會開推高機,有特別執照,可以開怪手。去應徵台電怪手司機的工作,但是一個月薪水只有一萬九,要怎麼生活?
要去台積電這種大間公司當警衛,也要高中畢業,像我們這樣只有小學畢業,很可憐。其他地方的警衛薪水是兩萬一,但是每天上班十二個小時,工作兩天、休兩天,就要輪班。想想,我在士紙工作二十年,紙廠三班制,中間也有整整六、七年上晚班,有點怕了。年紀大,上晚班也怕身體撐不住。
我十五歲就出來工作,原本雲林人,但是在那個鳥不生蛋的地方,大家都離開,來台北賺錢。你知道,雲林在台北縣的人口有四十七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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