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同案正鬧得熱鬧,不想評論它。但是,由華同的失敗,不能不令人想到比華同更深一層的問題:在現階段,我國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家重車廠?或我國有無能力商業化的擁有一家重車廠,而不致成為經濟的負擔?這問題比華同更重要,可驚異的是過去竟沒有人認真的問過!
主張擁有重車廠的,理由可以分析成為三個:
第一,為了配合國防;第二,為了提升工業發展;第三,本地有一萬輛的市場,已可容納一家本國的車廠。
值得斟酌
仔細想想,這三個理由都需要再考慮:
重車廠和軍事需要相聯結的論點在於軍用卡車和坦克。軍用卡車是很容易買到的東西,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軍用卡車都是進口的,包括大多數的歐洲國家在內。坦克自製的國家也不多。而且,重車廠與坦克車廠距離之遠,比小轎車廠與卡車廠還有過之。所以,重車廠與國防關係不大。如因國防目的,另建坦克車廠是另一件事,不必與重車廠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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