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一九六五年,西德一位著名的女政治經濟學者卡邁爾(ChristelKaemmerer)撰文呼籲企業界施行彈性工作時間制度以來,迄今為止,全世界大約有兩萬家公司已經實施這種制度了。
最近,西德奧斯堡大學的勞工經濟學教授戴理特(BernhardTeriet)認為以往的彈性時間(flexi-time)制度是以一星期或兩星期為範圍安排工作模式的,但是這種短期內的彈性沒有長期內的彈性來得更合乎經濟價值或企業的需要。因此,戴理特博士大力提倡彈性工作年(flexiyears)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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